一、背景与起因 (一)项目背景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是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有效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重要渠道,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阵地。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预防和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解决这些重点地区的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降低社会风险、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于推进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人民群众和谐相处、推进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中组部、民政部等先后提出要“培育八万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培养三百万专业社工人才”,服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宏伟目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建设也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城市向乡村逐步发展,由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养老扶贫、妇女儿童等传统服务领域向减灾救灾、民族宗教、农村社区、信访维稳等新兴重点领域有序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的民办社工机构。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还面临总量不足、分布不匀、成长缓慢、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与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成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成为制约社会工作有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之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是全国性行业组织,是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工作领域的助手,肩负着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提供孵化发育、行业自律、资源整合和能力提升等行业服务,以及引领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向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积极介入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重要职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就是履行这一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项目缘起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社工协会组织专家调研组,对四川地震灾区的社工服务组织进行了调查并实地考察大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调查中我们看到,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灾区民众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安定。同时也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民众对所处不良境遇归因的认识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灾区重建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包括物质和社会重建、受灾群众精神和心灵重建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专业社会工作具有安抚动员民众,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灾后重建十分需要社工介入。 调研中我们还看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在灾害救援、灾后重建以及协助政府安抚动员民众、化解社会矛盾中能够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在吸纳社工人才、整合社工服务资源、开展社工专业服务方面也能发挥重要载体作用。社工协会作为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团体,以汶川震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蓬勃发展为契机,从灾区着手,发育政府支持、专业教育介入、社会资源助力、本土化的、持久性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即:“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不仅仅是加快灾区科学重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措施,也是构建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步骤,是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 调研结果上报后,国务院及民政部领导随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作;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规范、自律工作;推动社工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以自身行动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影响政府和社会。 根据批示精神,协会决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提出,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从灾区起步,建立首批试点性质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由点向面,由灾害频发地区向边疆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向全国各地和各相关行业发展,构建以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为支撑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实务体系,开展社工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6 R9 K6 s* O1 T- ~# D; ?" O二、做法与经过 在民政部的支持、指导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于2009 年启动了“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先后在四川、新疆等灾害频发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孵化、培育、扶持了数十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并以此为专业平台和项目站点,链接政府、社会资源,积极推动其面向各族群众,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一)探索多种民办社工机构孵化模式 1、就地转换服务型事业单位。此种模式强调链接政府资源,在原有社会服务型事业单位的硬、软件基础上,孵化出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独立性质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其社工人才是体制内转化,场地设施可与原事业单位共用,通过对机构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督导并鼓励机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考试,以此来提高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四川省资阳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就是由资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发育出来的,已经能够独立运行。 2、提升原有社工服务组织。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我国出现了一批作用明显的民办社工机构,丰富了社会工作实践内容,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但从机构可持续发展上看,这些民办社工机构存在发展成长缓慢、服务水平不高、规划程度低等问题,所以把这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纳入试点工程,协调政府、企业、基金会等资源,对机构进行资助、督导、规划化建设、专业化提升,打造出符合法规、制度和专业要求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3、异地帮扶输入。针对中西部欠发展地区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滞后,人民群众对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日益强烈的现状,引导、协助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进入欠发达地区,链接各项资源,建设出适应所在地区特殊需求的专业化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4、整合高校和科研单位资源。通过链接开展社会工作教育、研究的高校及科研机构资源,孵化有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核心优势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尤其是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专家、学者、教师作为民办社工机构领导人,吸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有社会工作服务强烈需求的地区建设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保证机构的专业性、规范性。以此种模式建设的机构有四川理县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四川绵竹青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 (二)多方面提升民办社工机构能力 1、规范管理。从建站之初,按“科学发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对试点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推动试点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完善站务会制度。逐步完善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包括上岗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学习、实地辅导等一系列措施在内的培训和督导制度及社会工作服务行业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 2、提供专业支持。通过整合资源,联合高校及科研机构专业力量为试点单位提供督导服务。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单位进行远程督导或实地督导,就机构发展规划、优化服务结构、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决策以及专业服务推广等方面提出建议。同时充分利用试点单位专业优势,建立内部督导制度,培养督导力量,保证机构内部定期开展督导,不断积累督导经验,提高督导能力。如在孵化新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过程中,与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协议,引导新疆的高校专业教育力量参与新疆本地民办社工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3、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职业经理人、一线社工、社工伙伴及基层党政干部进行不定期的机构规范化建设、机构管理、项目运作、资源整合等专项培训,服务“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内化专业伦理和职业操守,提升其社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考察学习等多种活动,丰富社会工作者的本土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强化对职业经理人的选用与培养。创造条件让职业经理人将社会工作理念应用于机构管理中,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协调多方关系带动机构发展,实现机构目标和宗旨,保障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服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2011年11月,中国社工协会组织专家学者对四川省汶川、什邡、绵竹、理县、资阳、安县、都江堰、彭州等8家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其他地方机构的社工骨干、当地政府部门干部和社区负责人等共70人开展社区项目能力建设培训。 5、辅导服务项目开展。试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整合政府、社会、基金会等多方资源,在民办社工机构与基金会等资源之间建立联系,加强沟通,调动一切资源,帮助试点服务中心申请项目、争取资金,提升项目申请、执行能力,推动其良性运行。同时指导和督促民办社工机构接受社会监督,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布有关信息,提高各类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吸引更多社会资金的投入。 除此之外,中国社工协会还开展课题研究,以课题的形式总结建站经验和成果,支持社工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民办社工机构标准化 以建设社工实务体系的专业支撑为目的,探索相关领域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在组织开展试点工程和实务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总结出关于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建设的系列制度成果和标准成果。这些成果在制度层面的主要有:准入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在标准层面主要提炼了选点建站标准、职业经理人标准、评估标准、督导标准、行业自律标准等。 (四)构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评估机制 通过调查研究,中国社工协会构建一套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分6个一级指标,十七个二级指标,五十个三级指标,每个小项分为三等,依次从高到低列出具体分值。并运用此评估指标体系表,对各试点服务机构从基础条件、机构建设、项目运作、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发展创新等六个方面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合格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授予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示范站资格,对示范站给予批复并挂示范站标牌,突显其专业性、规范性。协助孵化出壳的示范站总结机构运行、开展服务、人才建设等各方面的经验及问题,指导示范站进行短期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五)优化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资源连接渠道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的,其发展离不开外界资源的供给和资助。“试点工程”在建设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过程中,整合多方力量,构建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网络体系。一是以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为主渠道,充分有效使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将有限的资源传递到最需要的人手上;二是争取市场/企业资助,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通过社会公益捐助等方式,一方面服务社会,另一方面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探索“企社合作”机制,共推社会服务事业发展;三是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如向相关基金会申请投标项目,通过基金会基金支持,开展社会服务,实现组织功能的目标;四是建立与高校之间的联动机制,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和引进高校专业师生力量,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六)为民办社工机构营造舆论环境 1、中国社工协会“试点工程”项目组设专人与试点服务站保持密切联系,发放有关文件,及时指导试点服务站的工作。通过简报、情况通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等形式实现项目组与试点服务站、基层党政部门、专家、一线社工及服务对象之间的工作互动。利用中国社工协会官网,设立“试点工程”宣传专栏,开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及其服务项目、优秀案例的宣传。 2、进一步整合全国各个领域社会工作研究力量,帮助解决社工实践活动中遇到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面向各地社工协会、社工服务机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开展社工实务委托课题研究。并组织举办课题研讨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利用学术、媒体平台,传播理论成果,指导社工实践,服务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实务理论体系建设。 3、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加大成效显著的民办社工机构的宣传和表彰,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调动民办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民办社工服务组织的引导和宣传。 通过举办“中国社会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灾后重建中的中国社会工作”、“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与社会建设”、“全国医务社会工作论坛”、“企业社会工作论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推进会暨能力建设培训班”等论坛、研讨会,总结社会工作服务各地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实务经验,研讨社会工作的理论成果,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探索中国社会工作实务体系建设。 (七)搭建社工组织网络 1、搭建社工组织网络,推进各地社工协会建立。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前,全国社工协会只有十几家,现已发展到60余家。中国社工协会组织召开了4次全国社工协会负责人、部分重点社工机构代表座谈会,围绕新形势下社工协会的定位与主要任务、如何加强社工协会自身素质能力建设,以及社工协会与中国特色社工理论和实务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和工作交流,为已经成立和即将成立的各级社工协会提供信息,开展专业学习、工作联系、行业调研、对外交流等项服务,为全国各地社工协会的发展优化环境,建立机制。 2、适应社会工作由传统服务领域,向司法矫正、信访维稳、减灾救灾、民族宗教、扶贫开发等新兴领域发展。以社工领域为主,联合党建、政法、司法、教育、医疗、民族、宗教、减灾救灾等各个相关领域的专业教育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同推动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向新疆、四川、青海、云南等地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拓展,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 3、促进专业联盟建设和发展。在推动传统服务领域社工实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联合政府主管部门、专业教育科研机构、企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及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推进各领域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行业联盟,逐步建立总行业联盟下的民族宗教社工联盟、医疗教育社工联盟、企业职工社工联盟、司法矫正社工联盟、食品药品安全社工联盟等专业联盟建设与发展。把各个分联盟建设成有核心、有机制、有标准、有活动、有效益的专业服务和行业服务平台。整合全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实务资源,实现全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有序、综合和可持续发展。最终推动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从重点领域向所有服务领域发展,由重点服务对象向所有服务对象覆盖。 + i) v' C) e; _. V& @3 [+ _- g
三、成效与反响 (一)孵化发育数十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千余名专业社工人才 “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试点工程”于2009 年启动以来,首先在四川地震灾区培育、扶持了15 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并以此为服务平台和项目站点,运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技能,面向灾后重建工作中老人、妇女、儿童、因灾致残人员开展心灵抚慰、社区关系重建、生计发展等服务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了向更广泛的领域推进“试点工程”,2011 年,在新疆组织实施了“社会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培育发展了12 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熟悉宗教和少数民族事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服务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在开展机构建设的同时,还组织举办了政策推动、机构治理、资金项目、职业经理人等系列主题培训活动,着重培养了一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社工骨干人才,累计近千名;此外,还面向组织、民政、政法等部门的党政干部,以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社工知识巡讲活动,听众累计近万名,服务推动了党政干部学社工工程,提升了大家对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的认同与支持。 (二)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链接社会资金项目 一是争取中央及各地政府支持,在积极帮助争取政府购买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专业服务的同时,又连续两年成功申请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共计数百万元,用于支持西部地区受灾群众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二是链接、动员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以及美国礼来公司、国际小母牛等企业组织和基金会组织的资金项目,约计数百万元。面向四川汶川、彭州、绵竹,以及新疆乌鲁木齐、阿勒泰、克拉玛依等地,孵化发育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培育专业社工人才,服务灾害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社工实务体系建设。 (三)调研编制专业项目,精心服务各族群众 以2012年中国社工协会申请并执行的“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西部地区受灾群众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为例,该项目以 “试点工程”在四川和新疆两地孵化发育的数十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为基础,精选其中12家站点和40名专业社工为项目执行平台,先后使用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历时8个月。开展生计发展小组等类型的活动60余例,社区重建等类型的活动90余例,人文关怀,关系调适、心理疏导等类型的个案服务160余例,直接间接服务对象上万人。 通过调研、编制、开展类似服务项目,一是围绕边远贫困地区群众的经济需要,开展生计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受灾地区人民群众恢复了生产生活。二是围绕城乡社区群众社会需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灾区群众修复了社会关系,促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的族群融合。三是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和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心理需要,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各族群众缓解了心理压力,为受灾群众重树了生活信心。四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社会工作传达社会政策、汇集反映民意,调解利益冲突的“双通管道”作用,发挥了协助政府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手作用。 t! y" R; c' I. _
四、探讨及建议 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既是社工人才队伍的重要载体和专业社工服务的重要阵地,同时又是中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党、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都给与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下,我国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的民办社工机构,丰富了社会工作实践内容,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还面临总量不足、成长缓慢、服务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与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和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这种需求就更加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上述区域和服务领域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为实现中组部、民政部等十九部委联合提出的“到2020年,建设8万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目标而努力。为此,我们的建议是: 一要积极传播社会工作服务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积极倡导社会工作者到上述地区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建功立业;积极推动上述地区以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社工实务体系建设。 二要积极倡导在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孵化培育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建议从建立试点社工机构入手,总结经验,扩大成果,给社会工作者提供奉献爱心、奉献敬业精神和专业方法的舞台,让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丛上述领域亮相,在各领域各行业蓬勃发展。 三要为灾害频发地区、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公益环境、服务环境。围绕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健全扶持发展与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促进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格局;引导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做好专业服务的同时,加强对服务成效、服务品牌的宣传,提升机构的社会形象,为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促进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引导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机构专业服务品质。鼓励上述区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专业服务品质。强化机构资源整合能力,通过深入研究社会需求,开发服务产品,争取政府及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建立多元、稳定的资源保障机制。 五要逐步结成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联盟。发挥社工行业协会的作用,动员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力量,整合政府、企业、社会资源,为其提供项目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权益维护、能力提升、研讨交流等服务;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遵循专业伦理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