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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佛山)政府购买服务:这么近 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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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购买服务:这么近 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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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9-17 08:38:48   来源:来自佛山日报  f0 s' F1 t" u6 I. N7 W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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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58%的佛山民间公益组织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过专业多集中在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和就业创业帮扶服务。他们表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仅获得资金支持,团队能力和公信力和知名度也得到了提升。在社会组织发展“井喷”的年代,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本身就是一件难事...  k9 Y! l" t$ E9 R  {+ V7 _!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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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 o  }4 h. \3 h3 b: J! |       数据显示,58%的佛山民间公益组织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过专业多集中在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和就业创业帮扶服务。他们表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仅获得资金支持,团队能力和公信力和知名度也得到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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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V3 f7 c" n; w% F4 m+ G% a! D1 G9 r  在社会组织发展“井喷”的年代,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但事实上,承接之后对公益组织的考验更大了。 “10万元的服务费用,光给社工发工资就去了一大半。” 春晖社工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接还是不接,都很纠结!

0 {1 K# _" N0 q3 r9 P7 D7 e  调研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是,因为资金、税收问题、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原因,民间公益组织得不到承接的机会,或是承接后却又遇到购买资金不足,抑或是服务持续性堪忧而陷入两难境地。除此,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采购标准模糊,服务项目绩效缺乏科学评估等等问题也困扰着民间公益组织。

: S, O  @! x) R" E5 |( Y  专家表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走上规范化轨道,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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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曾玉婷

; u9 B& u* R9 ]- Y/ {% j6 U  主笔:佛山日报记者麦凤庄 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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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民间公益组织发展状况”调研组学生 陈燕玲、许荻、禤浩殷、李璐、钱颖欣、陈结玲、胡嘉雯、关锦波、李颖贤、黄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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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六成组织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0 m6 A$ `; s- h2 K) \& i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步伐,今年5月25日,省政府印发实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8月25日,省财政厅发布《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目录》。这两个相关文件的公布,让社会组织对于申请政府购买服务有了更明确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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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58%的佛山民间公益组织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多集中在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和就业创业帮扶服务。其中,教育服务占37.84%,养老服务27.03%,就业创业帮扶服务16.22%;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领域几乎为零。

6 q/ _4 H& ~9 F3 j  顺德区在这一块做了佛山的领头羊。据了解,顺德几个社工机构在成立之初,均连续三年每年获得政府10万元的支助。在购买服务招标上,顺德容桂在社工机构方面主动引进了竞争机制,充分贯彻落实“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今年8月初,顺德还拟将76项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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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组织中,42%认为是因为不清楚相关政策,28%则表示缺乏正常的沟通渠道。而且,对于大部分的草根NGO来说,申请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并非易事,51%的组织认为“具备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等”这一资质条件最难达到。

5 O' I2 z) P% \- X. [1 d& _  调研发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尚有局限性,其中最显著的是资金问题。

4 z5 \2 h3 s* x7 e+ y- P  致力于帮助中国贫困山区失学儿童的“苗圃行动”,是一个非政治、非宗教、非牟利、以义工为主导的慈善机构。佛山地区主要负责人霞姐坦言一次不愉快的经历:“曾经有一次我们很努力地准备,按程序申请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是最终的支持却只有几千元。”这次经历,让他们连注册都懒得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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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即使承接了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偏低也让民间NGO心烦。春晖养老服务中心的琼姐算了一笔账:“我们做一个项目,政府会大致拨8到10万元,而一个项目须由两到三个社工长期跟踪,也就是说出去活动本身的开销,我们工资就要花上6万元以上。”她说,为了保证春晖团队的稳定性,这些资金上的空缺大都由春晖的创立者范柳芬女士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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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事实显示,公益领域的一些具体政策在实践中也遇到了新情况:“公益组织运作的行政成本如何核定和划分?”“如果仅仅是把善款分发出去,支出都用不了10%,但发钱是最没有效率的。我们的着力点在服务上,服务有价值,应该给付报酬。”琼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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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可喜的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后,多数民间公益组织表示得到了提升。其中, 78.38%的组织表示“资金方面获得更有力支持”,75.68%的说“积累了经验,团队能力得到提升”,59.46%的表示“公信力和知名度提高”, 48.65%表示“机构更加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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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服务期待制度化

  R( R( E* s4 f, k3 R$ Z  8月28日,佛山市政府网公布了首批市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以下简称市级《资质目录》),57家社会组织“分食”政府购买服务,可让人失望的是,“老资格”协会组织占46个,民间NGO由于种种原因缺席这场公益“盛宴”,让人不免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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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昊认为,“政府不光是公布目录,还应该设立并公布一个公开的细化标准,具体什么样的服务和职能,需要怎么样的资质才能承接,以及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这才能营造公开透明机制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令人心服口服。”他希望政府能多给与新生社会组织机会,这才能有利于公益力量的成长壮大。

: j8 r0 B! v& m0 A" R: P  专家的话切中了大多数草根NGO的心声。南海启创社工中心负责人黎玉婷此前接受采访就表示,要破解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制定合理规划,界定好采购内容、评估指标、购买形式等,同时要探索开放基金会的机制,增强注册公益组织的筹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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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但在采购范围中,对于服务的理解仅限于政府自身运作的后勤服务,而范围更广泛、更重要的公共服务并没有被列入采购范围。这让有心购买公共服务的一些地方政府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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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香港等发达地区,对于社会服务领域的分类界定很清晰,而内地的社会服务界定相对模糊,对于哪类人群需要哪种服务,服务时间持续多久,能惠及多少人,以及哪些服务可以交叉融合开展等,政府并未形成系统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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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数据显示,58%的组织希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设立公共财政支持公益组织的专项财政预算,44%的组织认为政府应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此外近30%的组织表示,政府应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采购实施细则,完善使用公益金和财政资金的界限及衔接机制,并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项目进行可行性和绩效评估。

3 O1 Q, c- n* R* n! X2 r- \  “哪些可以放手,哪些可以采购,政府要有清晰的概念。”黎玉婷表示,NGO组织和社工开展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视实践和积累的过程,没有清晰的采购界定就难以形成稳定有序的市场,NGO组织和社工也就失去了成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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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服务,并非实体产品,如何科学评估及规范管理,让钱用在刀刃上?如何做好制度设计? 调查还显示,草根NGO承办的项目或活动,50.56%的组织表示由政府部门评估, 60.67%是内部自我评估。这显示,政府购买服务缺少科学评估的制度。唐昊说,评估是一个关键环节,但社会服务并非实体产品,难以标准化提供。政府考核容易导致数字化、政绩化取向,也违背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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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NGO的合作过程中,有必要建立第三方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可以参照香港模式,可以由官方和民间评估同时并举,但内地的情况更为复杂,还可引入网络与媒体的监督。”唐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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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佛山市财政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试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这些措施的出台将对于扶持社会组织,监管等作出更为具体细致的指导与管理,但目前尚无出台的音讯。     

" `1 Y# w) a; L( T+ T( F3 l, }  税收仍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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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减免政策也是公益领域关注的焦点。在调查中,问到关于减免税时,仅有21.35%获得免税资格,78.65%的民间公益组织表示未曾获得。

% y4 E$ C4 k! P+ c' `  社会组织的税收没有优惠,让本来资金紧张的社会组织感到头疼。爱心农场这两年都会收到桂城“关爱基金”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但资金进账就要缴纳将近6%的营业税。其负责人杨先生明确表示:限制公益组织发展的最重大问题是税收问题。公益组织明明都是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为何政府对其没有任何税收优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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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杨先生介绍,当初申请注册时,桂城街道曾组织去申请减免税,但至今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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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无法通过民政局注册的民间组织为了生存,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按章纳税,从事公益服务,却还要缴税,对于募款本来就很不容易又没有利润来源的NGO来说负担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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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一家不愿具名的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不是一次性发放的,按项目申请,钱拿到手要层层签字。最头痛的还是年末发放的那笔钱。12月份正是第三方评估的时候,通过审核的NGO才能拿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款项,各种程序走下来,钱差不多要到次年二三月才能发放下来。这意味着,第一季度提供的服务费用,全得NGO自己来垫付,这对资金吃紧的新生社工机构来说,是相当大的负担。

' z1 Q6 N5 F1 R8 ?  “最不合理的莫过于,上一年剩余资金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和个人开具的捐赠收据无法给其免税、连5.5%的营业税有的组织也还要缴纳。”这位负责人说。

- |# W4 Z& H7 L3 H: Z( z  据了解,虽然社工机构通过民政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通过考核认证的可以获得免税资格,但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前不在免税范围内。税务部门对此的说法是,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没有相关减免规定,购买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要缴商业税。

' D' Q( G+ k4 O$ g; ?  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相关负责人也提到,尽管很多公益组织注册后从企业变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但税收方面没有太大变化,各类捐款还是要支付一定的税收。“民政部门放开社会组织登记,税务部门对于在民政部门已经获得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似乎并不认可。”

+ ?9 M8 M4 p! L) D" F; N& v1 r. B( K  “广东在税收方面也应该尽早制订合理的优惠政策,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探路。”唐昊介绍,国际上,很多国家一方面加大社会福利的政府投入,另一方面在税收上对NGO非常优惠,以免税政策鼓励企业捐赠,让NGO得到更多资金。5 f$ k% Q6 s, M4 r4 z(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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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fsonline.com.cn/articles_25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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