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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要知道] 私自外出会见网友遭受性侵害 未成年女孩应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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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未成年少女“失联”、遭受侵害的新闻屡次被曝光,有的受害者因独自外出会网友遭到侵害;有的受害者因网友的花言巧语,甚至不惜放弃学业,选择和网友“私奔”;有的未成年女孩怀孕几个月却不自知;也有些女孩仅因“好奇”,就懵懵懂懂地与人发生了关系。
      如何有效合理地对未成年女孩进行教育并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成为当下社会与家庭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未成年女孩如何迈过尴尬的“青春门槛”,不仅是个体的问题,更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10月17日,禹城市公安局民警在对酒店、旅馆等场所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事。“当天晚上,在一旅馆的住宿登记记录上显示,一名15岁的中学生和一27岁的男子住到了同一房间内,我们察觉有些异常,随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禹城公安局的民警说。询问的结果让人瞠目结舌,男子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同在一个床上的女孩,女孩的年龄等基本信息男子也不甚了解,至于两人为什么同住在一张床上,男子说,刚刚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结识了女孩,他提议两个人见面,随后女孩从家中出来,两个人见面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就住在了一起。开始民警不相信男子的话,然而随后15岁女孩的话证实了男子的说法。民警联系好女孩的家长,然而女孩却一直坚持说,27岁的男子对自己非常好,并且不愿意跟父母回家,和男子在外居住也是处于完全自愿,这给民警采取措施造成了不小难度。
      进入10月份,禹城市公安局民警接连两次接到因私自外出会见网友,遭受到侵害的案例,这给家长和社会敲响了警钟。“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但是对于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少女,双方均坚持自愿的原则,给办案民警采取措施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在此警方提醒,广大未成年女孩,要珍爱自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坚持拒绝熟识男孩的非分要求
      未成年女孩在与熟识男孩交往时,应注意掌握以下一些原则:
      1.不单独和熟识男孩相处过久;
      2.不在一起看爱情片,更不能与熟识男孩一起看“少儿不宜”的黄色影片、光碟、书刊等;
      3.不与熟识男孩谈论有关身体隐秘部位的敏感话题;
      4.衣着得体、不佩戴首饰,不化妆;
      5.举止沉稳,行为朴实、严格要求自己;
      6.当遇到熟识男孩向自己提出非分要求时,应保持镇定,用理智的态度坚决拒绝,态度鲜明,并尽快离开这个尴尬之境,应坚守圣洁的身体是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人格信念。
       警惕防范成年异性的性侵害
      为避免受到成年异性的性侵害,未成年女孩与成年异性交往中应注意以下几件事:
      1.拒绝与陌生成年异性单独会面;
      2.未经家长同意,拒绝接受任何成年异性的礼物;
      3.不搭乘陌生成年异性的车辆;
      4.独自在家,拒绝陌生异性进门。
       不到可能发生性侵害隐患的不安全地方去
      在当前社会治安仍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为减少遭受侵害的隐患,未成年女孩要从以下几方面约束自己:
      1.上学、放学或外出游玩,应结伴而行;
      2.不独自到河边、山坡、树林等偏僻处读书、写生;
      3.不在深夜单独一人在偏僻小巷行路
      4.不到营业性歌舞厅、茶座、咖啡屋、录像厅、通宵电影院等潜伏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娱乐。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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