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7 `" N7 b9 o4 d, r( H
5 W! w0 B% A0 Y
督导知识之
0 l6 f% _1 S+ l) \ 社工不能作什么1 d4 k% F% j3 G/ [: y" h
# t. `3 P1 r- Y- S) J
* V) c0 A7 \; P2 \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Q% L2 [$ ~9 e# s4 ]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6 y) A" \* V2 Q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 z0 n! T8 j9 y5 }% v* X" m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8 f1 z( ^$ h( N% ], @ N% {& x$ m. V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M; [* h6 x/ }) y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 `, _# ]2 X0 M' {; K/ P; \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2 J6 L$ L% e! N/ a; Z" k+ p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a1 `9 h9 p( w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 l- T# M# \: ?: n( P# J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0 H& E( S1 q! ]" g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u7 G6 A& m2 R& b0 b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 M. L4 E T- v6 U2 f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E( R1 E1 t$ R8 M; t; T" v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0 |' K6 r* X, _2 |( A- m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 z% T' r6 c: U1 z! M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