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哪些知识及实践能力?
, B5 S& K. ^. p; S: X! z0 }个案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知识及实践能力: (一)学科知识。所谓学科知识,除了社会工作专业本身的理论和方法外,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行为学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 (二)制度知识。包括:社会制度的价值理念,如权利的平等和资源分配的公平等;社会制度的运行的内在机制或内在动力;制定政策、法律的组织、机构的功能和程序;有关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主要指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护相关的司法和行政,如反家庭暴力、贫困和流浪儿童救助、受虐儿童保护、最低生活保障等案例的司法和行政干预程序;具体的政策、法律条文,如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以及其他与个人、家庭福利和社会工作实践直接相关的地方性、临时性政策法规。 (三)技术知识。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可以直接用来与案主沟通并解决问题的工具或媒介知识,如沟通技术、语言知识、逻辑知识、调查方法等。 (四)经验知识。指社会工作者通过自己主观观察、体会、调查、参与,或从被动获得的经验和资料而总结出来的知识。 (五)生活阅历。对自己不同成长阶段的生理、心理、情感和社会生活进行反思,有助于认识自我、发掘自身潜能,更好的形成对案主的同理心。 (六)实践经验。社会工作者如果具有本专业的教学、督导、辅导、临床服务等实践经验,往往有更强的自信和更熟练的技巧,并容易对实践进行反省。 (七)文化习俗。是指社会工作实践所处的社区或地区中人们的生活习俗和社会心理。满足案主需要或解决案主问题常常离不开某社区和文化资源。社会工作者应经常性地了解和熟悉本地文化。 (八)社会环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和案主所处的社会互动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家庭成员、同学、师生、同事、上下级、朋友、同辈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这些要素及其关系的认识,是评估案主社会功能的知识基础。 来源: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2102931246696/$ F" ? r1 x(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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