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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父母疏于照顾孩子在香港等同于虐待,拨个热线电话就能让社工、政府迅速介入涉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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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方都市报 2013年03月29日; b% s6 r2 ?# X0 y# O' f" Z5 |
    香港社会组织举办的亲子活动现场。香港对儿童保护得益于健全的法律及发达社会组织的及时介入,如香港保护儿童会,除了为问题家庭儿童提供支援服务外,还长期举办社区亲子活动,倡导正确亲子理念。6 i8 ]5 k, \: m2 f9 \; }
  今年3月,东北长春一名父亲把两个月大的孩子独自留在车上十分钟,车被盗之后孩子被杀害。父母失职导致幼儿受伤甚至致死是否应当追究父母责任?这个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而在香港,这个问题已经无需讨论,不要说父母打骂孩子属于虐待,就连疏于照顾孩子也算是一种虐待,会有不同的社会组织跟进并替儿童维权。学校老师、医院护士,甚至隔壁邻居都是对父母是否尽责照管孩子的监督者。
0 N8 W# g8 p& T  父母疏于照顾子女等同于虐待,最高可判刑罚10年3 u! a, ^& ]: o3 f. r
  3月8日,香港一名年轻母亲因为想要锻炼3个月大的婴儿“一觉睡到天亮”,凌晨放任孩子啼哭而置之不理,清晨用人发现婴儿昏迷,送院后不治身亡。事件发生后,警方一度按程序以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的法律条款,将男婴母亲拘捕,经过调查后确认是孩子意外翻身趴着睡导致窒息而非虐童,才无条件释放这名母亲。9 H3 o$ r  o: q) P+ h
  在香港“疏忽照顾儿童”这一项罪名可大可小,把儿童独自留在家中也属于犯法。香港媒体曾报道过另外一则疏忽照顾的虐童事件。一位母亲凌晨将其未成年儿子独留家中而被举报,虽然警方到场发现男童正在熟睡并无异样,但因“疏忽照顾儿童”属于虐待行为,该名母亲因涉嫌虐待儿童罪被警方拘捕。: A. d4 O  D8 U9 |. w3 u( J! g
  香港保护儿童会的工作人员吴卓萤告诉记者:“香港把幼儿独自留在家中没人看管是违法的。”因此保护儿童会提供暂时托管服务,为一些无法照看孩子的家长分忧。谈到香港父母因为疏于照顾幼儿而被起诉的法律规定,她认为,如果确实是由于家长的责任造成了孩子的伤害,追究法律责任很有必要。“父母独留孩子在家,一方面是缺乏意识,另外也是因为经济原因。父母要外出工作,请不起保姆,社区也没有适当的托管设施,或者是舍不得花钱去托管中心。”吴卓萤说。
9 P7 M0 n( g# z3 z! u$ Y$ @% ]  m7 |- r  除了疏于照顾,在香港管教儿童也有一定的禁区,33岁的钟姓父亲被怀疑因为教导8岁儿子的功课问题,用衣架袭击儿子。儿子手脚受伤被送往东区医院,医院的护士发现其伤痕后报警,其父涉嫌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传统观念里关起家门管教孩子的家事,也会因为越界了被诉诸法庭。
9 a2 \" f) B. ~$ H+ x  这样的新闻在国外更是不胜枚举,一位意大利父亲在瑞典当街将孩子按倒在地,结果被判监禁6个月。英国一名33岁的寡妇沉迷网上游戏,不停地玩了6个月,期间疏忽照顾3名9至13岁的孩子,他们被逼自己开罐头,靠吃冰冷的豆子充饥。最终,这名妇女被判虐待儿童罪入狱。4 C0 L3 B, R3 H6 y8 O) ~' Y" k- v7 ]
  效仿国外,香港也对父母看管儿童的责任十分看重。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建立了专门儿童保护社会组织,也有对口的政府职能部门专门处理儿童虐待事件,香港对于儿童保护的发展历程和处理手法显然值得借鉴。+ p) p* J. U7 \& [/ ]9 {/ ~8 L
  来自香港社会福利署中央数据库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2年全年,香港社会福利署收到的虐待儿童的呈报个案突破了千宗,在这些个案当中,施虐者的身份有接近六成为父母,这里所说的虐待,不一定是打骂,哪怕只是忽略了子女没有尽到照顾的责任,也有可能被起诉。1 g+ c9 p/ V- H, ]3 O5 N" z
  香港《侵害人身条例》第2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管养、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未成年人,而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痛楚或健康损害,包括没有为该未成年人提供足够的食物、衣物或住宿,均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9 M8 ~9 M, I3 m( h4 }1 \
  为儿童维权的社会组织发展充分,任何市民皆可举报
3 k+ k- d' P; p$ ?3 e0 b9 h  在香港,当获知有儿童怀疑受到虐待时,社会福利署、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将会以跨专业合作方式处理虐待儿童事件。香港的防止虐待儿童工作主要由社会组织承担。$ ^: o( i3 f" _4 t: X% C
  社会福利署有专门的部门对未成年人提供保护,香港社会福利署的凌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社会福利署成立了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这是专责处理及跟进虐待儿童个案的服务单位。”服务课的社工会为受虐儿童及其家人提供辅导和安排所需的服务,包括暂时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及心理治疗等。在跟进个案期间,社工会继续评估有关家庭及儿童的情况,并提供适当的服务。
( h9 R$ j' P$ Y% I  香港政府于2007年制订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对社工、警方、医院、老师等各方如何协调处理虐待儿童案有详细的规定,程序十分严谨。社会福利署接手案件后,先初步评估事件的严重性,然后决定是否要为儿童安排体检、转介警方刑事调查、安排临时住宿,如果家长不配合,社会福利署可运用《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赋予的权力,依既定程序作出安排。
( x5 p. l+ r/ X5 P  各个能够接触儿童的机构人员,包括幼儿园、幼儿中心、学校、医院、诊所等等,甚至家人、邻居,如果听到或者看到任何可疑迹象,都可向相关机构或报警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当社工接获怀疑虐待儿童个案时,会根据相关的处理虐待儿童程序指引跟进,并实时介入,保障儿童的安全。$ X8 e, \# I6 Y2 y& v8 w+ K
  梁家辉主演的电影《刮痧》中,一位在美国的中国爷爷为了给孙子治病而刮痧,却被美国邻居以虐待儿童的罪名告上法庭,最终被剥夺了监护权。无独有偶,从香港移民到美国的周太太在家以传统中医方法给儿子“熏艾”治疗湿疹,邻居因为听到其女儿哭喊“不要烧弟弟”而报警,最终周太太经历了两个月的心理辅导才能从寄养家庭接回儿子。看似荒谬,往往就是这样的“多管闲事”及时发现了不少被虐待的儿童。  q* n) x6 x* K1 C$ ^
  1979年在香港成立的防止虐待儿童会即是香港最著名的保障儿童权益组织,防止虐待儿童会的一位干事何爱珠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香港无论是社会福利署还是社会机构接到虐童的举报电话之后,都可以主动介入事件中。社会机构处理虐童事件时,也许会需要一些法律许可,比如进入被虐儿童家中进行调查。“这样的话,我们就需要向社会福利署申请。如果情况属实,确实需要,社会福利署也会有效率地开许可给我们,让救助平稳进行。”# ~. O% t( @9 q4 a9 u7 @% v
  儿童保护的概念在香港深入人心,凌先生和何爱珠都表明其所在机构的热线电话是了解虐童线索的重要途径,“邻居的举报或者来自学校老师的举报是发现虐童线索的关键,毕 竟 社工和公职人员的数量有限。目前香港市民都会热心向我们提供线索,遏制虐待儿童事件的恶化。”何爱珠说。" d$ x, F" l+ K) F( A3 m3 s: Z/ G
  另外,还有一些非政府机构如社会家庭福利会、香港学生辅助会等,其宗旨都是为儿童创造关怀备至、无暴力的环境,用自己的力量支持着儿童的健康成长。这些机构已经成为为儿童维权的常态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的事件,就会派社工上门了解家庭背景、儿童的各项情况,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下一步是否诉诸法律。" ~6 K2 @% d9 y- b
  香港法例对父母“疏忽照顾”就有20多条界定标准4 t8 L. S+ i0 h. {/ M( Q
  3月初发生在长春的偷车杀婴事件引起了社会震惊,也让很多人开始反省父母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缺失。事件发生后,网友“肉唐僧”认为是孩子的父母“向这个社会预付了后者不配拥有的信任预付”,孩子父母把孩子放在车里是对社会支付了信任,但整体社会道德崩坏,所以信任导致了灾难。但网友“汉德法官”认为,无论从法律还是社会的角度来看,父母都是孩子生命、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以在该事件中父母负主要责任。) E: x2 Z* U. {( @1 P
  美国有一档电视节目,把一个仿真婴儿放在一辆上锁的车里,然后观察过路行人的表现。有不少过路人发现有婴儿被独自锁在车里后直接打911报警,并在假扮婴儿母亲的演员出现之后直接指责她不负责任,更有一位路人直言那位失责的母亲“你应该被枪毙”。
  }6 t( ]% e, t  为什么国外对于把没有逃生能力的婴儿置之不理这样的事件看成非常严重的刑事事件?究其背后的原因是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在加强所有人保护未成年人意识的过程中父母的责任也一再被强调。防止虐待儿童会的顾问律师林满星认为,法律的规范程度是奠定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的基础,同时父母作为负责儿童成长的主要陪伴者,在不考虑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下,也应当有防范和预设各种危险的意识。
, n- a/ s1 a( @2 m2 ]  香港教育学院儿童研究与创新中心总监郑佩华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事学前教育超过20年,她甚至都没有听说过香港幼稚园的老师有暴力对待学生的情况。“香港社会在保护儿童方面做得不错,这可能得益于香港具备一套完整的、成熟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下,父母对于孩子的疏忽都是一种犯罪。) n. q  n  ~" V; R
  2007年,香港社会福利署颁布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里,将虐待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他制度、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如何判定父母对儿童“疏忽管理”,《指引》里光是这一项就罗列了“身体物质指标”和“行为指标”两方面共25条标准。而在对待儿童精神虐待方面的界定,甚至细致到“向孩子传递他/她是沒有价值、有缺点、沒有人要或沒有人爱的讯息”等。从法律规定上看,香港关于防范虐待儿童的法律大致分为三大类:惩罚性质的刑事法、补偿性质的民事法及保护性质的保护条例。无论是相关的法律政策还是具体服务都已经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体系。
' [; E" M4 V/ h+ K3 F1 X( N$ Y  “政府和社会组织还是应当先从预防着手,加强对一些问题家庭比如说单亲家庭的帮助,教导一些正面管教方法,同时继续检讨和完善保护儿童的法例。”林满星说。拥有充足法例保护儿童权益的香港,对于减少儿童被虐待采取的措施也做到了积极宣传,让保护儿童的理念深入人心。防止虐待儿童会每年都会选择香港人气很旺的地方举行大型宣传活动,也会走进各个学校和社区宣传,“用这种方式可以让市民对于保护儿童的概念有新的认识”。
7 O8 ?/ D: t* ~: X, Q% [  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需要很多年的累积来建立,但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普及全民保护意识,是有效让儿童保护走向更成熟的方向的两块基石。; O* j' K& C( m( g2 g$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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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品:南都深圳杂志部! m% i7 i3 j5 A  k
  监制:夏逸陶 池少伟
# A% s5 o3 i' ], x/ ^  总策划:南岛. [- S; v) I; N% C: C! z. X  O
  策划统筹:马凌周吟王相明9 p) p: h; B& S" H) M
  采写:南都记者 蒯景怡 谢宇野( w# R; C' m: c1 Z
  作者:蒯景怡 谢宇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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