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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父亲出头杀同学 究竟是不是校园暴力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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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出头杀同学事件发生后,引起网友的广泛争议。据悉,是因为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受欺负,父亲为其出头才导致血案的发生。有网友称这就是校园暴力监管不力所引起的。不过律师称生命至上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到底该不该同情受害者呢?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刚刚小学毕业的小薛却无法像其他同学一样走进课堂,开始新的校园生活。因为,他已经不幸失踪已经半个多月了。

近日,小薛的父亲薛某从陕西宝鸡眉县警方获悉,孩子已遇害。

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行拘。郑某对杀人一事供认不讳。称其儿子和小薛是同学,起因是儿子常被小薛欺负,让他感到很气愤。口头教训后感觉受到屈辱,故将其杀害泄愤。

一位孩子父亲因儿子被同学欺负将其同学杀害,令人骇然!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这是又一起因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的命案。而特殊的是,凶手竟然是成年人。

校园暴力惹的祸?

案件中,郑某称其儿子和小薛是同学,小薛经常欺负他的儿子,他感到很气愤。他本想将小薛口头教训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对此很不屑。他感觉备受屈辱,后将其杀害泄愤。在杀人后,他掩埋对方尸体,并利用受害人手机向其父亲发送短信敲诈钱财,准备亡命天涯。

有网友表示,如果被杀的孩子的父母平时多对他进行教育不纵容他也不会有此下场,被欺负的孩子如果勇敢一点不那么懦弱或许就不会一直被欺负,因为欺负人的大多数都是恃强凌弱,被欺负一次忍气吞声那么就还会有下一次。

不少网友表示,这都是校园暴力惹的祸。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愈演愈烈,逐渐趋于年轻化。真正发生的校园暴力无人重视。不管孩子怎么被欺负,老师和校方都认为是小打小闹,却从来不顾及那些弱势群体内心的挣扎和成长的卑微。而现今的法律对校园暴力也很匮乏。导致悲剧的发生。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该案中,郑某声称小薛经常欺负他的儿子。这是校园暴力吗?

不少人持有这样的观点,校园里的语言侮辱或同学间的外号、轻谩,只是玩笑,不算暴力,只有以欺凌为主要目的的肢体暴力和侮辱行为才是真正的暴力。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校园欺凌的行为发生在学生之间,加害人是与受害人都是学生。欺凌的形式不只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语言暴力、性暴力、孤立、歧视等。

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法相关研究的学者姚建龙指出,校园暴力是“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学生、教师或校外侵入人员故意侵害师生人身以及学校和师生财产,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

“校园欺凌是校园暴力的一种。加害人是学生。”姚建龙补充道。

校园暴力连带监护人责任缺位与错位

家长品行不端致校园暴力升级

“本案看似简单实质问题严重。现在校园霸凌现象很普遍,既是青春期在校学生的一般性攻击或自卫行为,更是中国大陆近30年来中小学教育缺乏有针对性的道德情操的培育与仁爱之心的塑造。”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王顺安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今年4-6月,教育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研究”项目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3.36%,其中经常被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被欺凌的比例为28.66%。

“这是独生子女政策所导致的‘小太阳’‘小霸王’及缺乏兄弟姐妹手足情深人性等负作用的集中表现或后遗症。校园暴力连带学生们的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缺位与错位。”

王顺安认为,“在学校的表现尤其是霸凌行为绝对与家庭教育的不当乃至错误有关,家中小霸王及其目空一切争王争霸的习惯性作派,以及父母亲的正反肯定、鼓励和放纵,必然影响到校园的霸凌作派和行为,一旦在校吃亏,就会寻求家长和社会人的帮助,很少找校方和老师。”

此案中,因儿子被欺负,郑某找到小薛本想将小薛口头教训一下,没想到悲剧就发生了。

王顺安分析称,“找袒护自己的父亲理所当然,但不与校方警方联系解决问题,而是以大欺小自我解决,难免方式方法存在问题,很容易与小霸凌产生更严重的互动冲突,双方都有可能变成受害人和加害人,尤其是成年家长与未成年人初中生小学生,力量悬殊,维权家长因情绪失控临时起意,由教训人到违法伤害者乃至杀人犯。更何况有些敢护犊的家人本身都很彪悍或属社会人,更宜为孩子在受委屈和遭凌辱去校内校外教训、报复霸凌者,从而使校园暴力升级。”

郑某原本是通过教训小薛来维权,反而遭到呛白与藐视,以至杀人泄愤。

公开报道称,郑某在杀人后,掩埋对方尸体,并利用受害人手机向其父亲发送短信敲诈钱财,准备亡命天涯。

“由此可见该家长品行不端及恶劣程度。”王顺安说。

该不该同情受害者引争议

专家:生命至上毋庸置疑

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就这样结束了年轻的生命,不禁令人惋惜!

微博认证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闵济宏律师”表示,“所谓被“欺负”真的是一个很广的概念,被欺负了,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儿子的权利,为什么一定要戾气如此之大呢?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此言论一出,引起很多网友质疑,很多网友称赞这位父亲的做法,认为小薛是自作自受,根本不值得同情。

对此,王顺安认为,“生命至上,我们应该创造敬畏生命,禁止杀戮,反对暴力的社会新风尚。如果认同家长杀霸凌的学生小霸,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又引发了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争议,有网友认为,如果小薛致郑某家的孩子死亡,恐不会被追责。

案件中小薛对同学的欺负程度目前还尚未知晓,也无法预知其是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但可以确定的是,小薛稚嫩的生命已经离世。

“被害人毕竟是孩子,可塑性强,再恶劣也不至于被杀害,理所当然要以生命至上,悲天悯人,同情哀悼!”王顺安表示。

该案的确引人深思,王顺安表示,从被害人学而言,有些人被害的确是由其自身恶行或过错招致的,涉事双方应该双向分析互动检讨。

针对校园学生覇凌的成因,王顺安认为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生理心理及思想品德问题,更应该考虑父母家庭及学校问题问题,父母是第一老师,社会是第二课堂,青少年犯罪尤其现代化进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更主要的是社会和家庭问题,对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校园霸凌现象治理乃至全社会的违法犯罪问题,都必须系统分析综合治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认为,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家庭极其重要,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的行为异常,家庭可能都是首个感知者,也是第一个预防者。

本文来源: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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