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工作问题上尽量要现实一点,实际一点,量力而行。就拿我来说吧,1974年我不幸患精神分裂症,在苏州广济医院住院三个月。出院后自觉人生坎坷,心里有很多话要向大家诉说,于是我选了写作这条路。可是由于我当时还沒有完全康复,一心想成为“大作家,”虽然辛辛苦苦创作了整整7年,写了一本30万字的《军队之花》小说。但被医生定为病态小说,根本一文不值。显然,我要走的专业创作之路脱离了现实。1982年我进了江苏省苏州市桃花坞街道精神卫生工疗站后,经过几年工疗、娱疗、药疗,我终于康复了。在我们工疗站王良玉站长热情帮助下,从1986年我在《苏州日报》发表第一篇文章以来至2004年,我先后在全国7家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文章有150篇之多。虽说稿费收入约1500元,但平均下来每年稿费收入仅100元左右,所以我把写文章作为业余爱好对待,并且从中找到了乐趣,如果把写文章的稿费收入作为自己的职业和生活经济来源也是不现实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职精神病人面临下岗和买断工龄等选择。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也要现实一点。2003年1月份我正好50周岁。当时我单位领导给我三个选择:病退、买断工龄、协保。于是我从实际出发选择了提前10年退休。现在我每月病退工资566元,工资由社会保障局支付,生活很稳定。有的病友可能因为条件不符办不了病退,如果拿到2一一3万元买断工龄的钱的话,千万不要用来买股票和办“大企业投资。”这些钱是生活的费用,应该用来交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假如还有富裕的话,可以在家属协助下开一家小型烟杂店,小吃店等已改善自己的生活。
总之精神病员在工作的问题上尽量做到现实一点,实际一点,要量力而行。在这里我呼吁社会上的企业能多聘用已康复的精神病人工作,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我相信生活将越来越美好!
岑庭孝发表于2004年10月20日北京《精神康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