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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社会转型与和谐社区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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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 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 我国社会呈现出一种开放性、多样性、多元性的特征。在这一转轨过程中, 最重大的变化是社区结构、社区组织、社区人群和社区精神价值观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研究社会转型对和谐社区建设带来的影响是当前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 社会转型; 和谐社区; 建设
    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在转轨过程中, 必然会引起社会结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 思想文化以及行为规范等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向全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 二是由农业状态向工业状态转变; 三是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 四是由封闭半封闭社会结构向开放型社会结构转变。上述四种转变归结为一点, 即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 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 转变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种开放性、多样性、多元性的特征。在这一转轨过程中, 最重大的变化是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人群和社会精神价值观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本文重点探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基本特点及如何在转型过程中进行和谐社区建设。
    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特点
    首先, 出现了以政府为主向以市场、社会为主的三大结构分化的新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 政府逐渐改变了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职能, 弱化了以往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 改变了对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包揽的状况, 逐渐发育和发展了新的市场经济领域以及更为广泛复杂社会生活领域, 并由此引发和培育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结构性分化。这种分化突出表现在: 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资源的多元化配置。“政企分开”使企业和市场逐步从政府行政体制中分离和发育起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建立和股份制的改革使企业直接面对市场, 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逐步由原来的生产生活一体化组织转变为单纯的契约化经营性组织。作为市场要素和资源, 它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配置, 通过竞争及其带来的活力和效率, 广泛地提供私人消费物品和服务。二是形成了以公共利益、公共事务为基础的社会资源的多样化配置。政府行政资源、市场经济资源的结构性分化以及重新确定各自的资源配置原则, 必然会剥离原先政府和企业组织所承担的许多不应承担的社会功能, 文化、教育、体育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大量社会事务正在逐渐回归社会。社区作为社会领域刚刚发育起来的新的结构性因素, 将在承担起政府行政组织难以有效提供、市场赢利组织不愿提供的许多社会功能等方面, 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其次, 社会组织类型多样化、功能专门化的新格局逐渐形成。
    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突破,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造成社会分工的高度发展和社会组织功能的不断分化, 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模式被高度专业化、独立化和多样化组织模式取代, 逐渐形成一种社会组织类型多样化、功能专门化的新格局。目前,我国的社区建设中, 已经产生并不断孕育着许多新型的社会化组织, 如各类行业协会、各类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等。这些大量兴起的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组织, 不仅以专业化的趋势, 更为精干、高效、灵活的方式满足人们日趋丰富和复杂多样的需求, 而且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过程中, 使那些已成为具有“社会人”特性的广大社会成员重新组织起来, 以全新的组织方式和行为方式, 广泛参与社会活动。
    第三, 社会人群出现结构性的群体分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随着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育, 尤其是在人们的个人能力作为人力资本, 以及个人资产等共同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情况下, 个人之间的收入差别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和财产的差别, 这种差别构成了社会人群出现结构性群体分化的现实经济关系的基础。如何使“单位人”与“准社会人”重新自觉认同和形成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整体利益, 这些都是需要探索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社区的发生、成长, 在为广大社区成员提供互相交流、互相合作的新型社会联系和参与方式, 培养不同人群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信任的新型的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而切实的积极作用。
    第四, 社会人际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与人之间是由以往的亲情关系、熟人关系, 向业缘关系、法理关系转变。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无情的市场竞争原则正在撕破由计划经济所构建的温情的熟人交往纽带, 使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人际关系更多地表现为功利取向和利益契约的关系。随着城市老社区的改造、变迁和新社区的建设、延伸, 居民的搬迁促使许多传统社区瓦解, 新的高楼单元化的居住格局正在使社区成员之间形成强烈的陌生感、疏远感和孤独感, 严重阻碍了人们之间友爱互助精神的发展。而社区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 在帮助人们树立起高尚的精神要求, 培育和提升人际交往境界, 实现人际交往的价值理想与规范伦理的统一, 道德精神和道德实践的统一, 构建高素质、高水平、高层次的社区文明, 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社区发展的体制目标和特点
    当代中国的改革总体上属于政府推动型, 社区发展也将主要由政府推动和领导, 在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结构构造、功能设计以及运作机制等方面, 都呈现为“行政化”与“社会化”两大因素的发展及其协调的格局。社区发展的体制目标也主要呈现为“行政化主导”、“行政性推动”与“社会化发育”、“社区参与”两个基本方向的互助、互补与不断调整和协调的状况。
    首先, 从政府主导和推动社区建设方面来说, 主要是实现以下两个方面的体制目标。一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心下移。长期以来, 我国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权和分配权, 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管理, 都是按照条块划分的行政体系来实现的。由于条块组织之间缺乏有机的横向联系, 形成了封闭性的结构, 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状况。随着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改变,随着基层社会事务的大幅度增加,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 即管理重心下移, 事权、财权下放, 充实基层行政机构的力量, 从而使其能彻底履行行政职能。二是调整和理顺政府行政机构中条条与块块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垂直型的专业管理为主, 忽视分级的综合协调管理。因此, 面对当前基层社区存在大量复杂的、新型的社会事务这一客观现实, 必须加强地方分级的综合管理部门的权限和职能。例如, 上海近几年来创新探索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体制, 对更好地发挥政府行政资源的综合、整体效能, 值得各地借鉴。
    其次, 从社区的社会化发育和参与方面来说, 主要实现以下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切实培育和完善基层社会的新型社区结构。社区作为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 其主要目标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种要求。对于大量的衣、食、住、行以及情感交流等方面的需求, 必须根据社区自身的实际, 切实抓好。但是, 对于这些个体化、个性化、多样化的社会生活需求, 任何庞大发达的行政系统都是难以照顾好的。因此, 应该大力培育各类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团体以及中介组织等, 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二是切实动员和发展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各项活动。要大力开展社区性的科学、文化、体育、卫生、教育、法律、艺术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确立和发挥居民群众作为参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这也是最大限度开发和利用社区资源的重要基础和方式。这里必须着重指出的是, 在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初始阶段, 由于广大居民对单位的依赖仍然很强,对社区的归属认同较弱, 社区的社会性资源几乎没有积累, 有待于进一步开发。也由于社区缺乏可以利用的现成的社会自治组织资源等等问题的存在。因此, 政府必然成为社区发育和发展的主要力量。政府在推动社区发展中, 不仅需要理顺自身内部机构的职责和职能, 而且必须利用自身的行政性资源直接承办社区的设施建设、社区保障、福利事业、社区文化活动等等大量的社区事务。
    三、当前和谐社区建设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社区”与“街道”的区别
    首先, 街道是一个派生性的政府机构, 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构方面具有鲜明的行政性特征, 它以纵向垂直的行政隶属制约结构和自上而下的命令服从方式实现自身的行政目标。社区作为一个社区生活共同体, 则体现出自下而上的、横向联系和横向分布的网络化结构特性, 从而发挥了把一个个社区成员、一个个家庭与政府、社会相连接的中介作用。从社区全面发展的要求来看, 在发挥街道行政组织作用的同时, 必须引入并发挥社区中各类民间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其次, 街道是一个基层社会的行政区划, 它的区域范围应该以追求最佳管理效率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一般来说, 社区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社区具有很强的人文区位特点。当前我国的城市社区, 仍然存在人们对工作单位的高度依赖性的状况。对于异质人口同处, 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差异等社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 还不能完全适应, 因此, 目前的社区建设许多人还注重发挥家庭的整合功能, 社会关系水平一般停留在邻里之间, 这种情况既不利于社区类型的分化, 而且使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变得更为困难( 这主要是人们一般比较容易从直观上认同像街道这种行政区划) 。正因为这种状况的存在, 虽然社区在组织形态和结构功能方面比街道行政机构更为复杂和丰富, 但就制定具体的社区区域范围来说, 则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 逐步探索真正有利于形成认同感、归属感的合适的社区区域范围。
    第三, 社区概念被应用于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分析, 从根本上说, 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带来的社会体制转型所决定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体系支配一切, 政府行政手段包办一切。因此,街道是分析和把握社会的唯一概念。然而,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小政府、大社会”逐渐被确立为新的社会体制的目标模式。正是从这一新的理论视野出发, “社区”成了分析把握基层社会的重要概念, 并且标志着基层社会的组织体制也正在改变原来单一的行政化模式, 体现出社会化发育的良好趋向。可以说, “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模式是正确把握街道与社区关系的根本指导思想, 对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实际工作具有长远、深刻的影响。
    但是, 也要看到,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存在社区。正如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是由政府培育和再造的那样, 市场经济是从乡镇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等边缘经济领域发育起来的, 街道这一原有行政体系的末梢, 这一准政府性质的派出机构, 以其特有的可望性、灵活性和非正规性特点, 天然地适合于成为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领域和载体, 成为政府培育和发展社区的重要组织机构。因此,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 街道机构及其行政区域是我国社区研究的基本分析概念, 是社区发展的重要组织资源。也就是说, “街道”决不是社区本身, 不能完全替代社区, 但在当前却是我们认识和把握社区的基础与对象, 社区的公共领域、功能组织、资源和活动主体等都将在街道的互动关系中逐渐发育和完善起来。
    2、我国城市社区的生成条件及其组织结构
    从中国当前的体制特征和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 城市社区的生成从根本上看, 取决于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结构发育这两大基本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动状况。同时, 每一区域的人口、类型、资源、组织、功能等则是“社会”生成的具体要素和条件。
    从社区建设的实验领域来看, 目前的组织体系结构仍然呈现为政府主导、行政推动的基本特征。当然这一体系正处于变迁过程之中, 社区正是作为新的结构因素将逐渐发育出来。在政府职能转变、权力分化过程中, 新的社区组织将会产生并且承担新的功能, 这是一个结构、功能的分化、发育与整合的过程。因此, 从社区的生成看, 一方面表现为政府在社区事务中调整职能和权力分化的取向、方式和进展;另一方面, 则体现为新的社区结构因素在一个区域中对人口、类型、组织、资源、功能等的配置联结方式和组织整合模式。在后一个方面, 我们已经看到“社区”概念已经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 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它还远没有发挥主导性、主体性的作用, 还远没有形成稳定的“社区”结构体系。从社区发展的现状来看, 目前相当多的人们仍然抱有强烈的“单位依赖”取向, 人们的社会关系水平远远没有达成对“社区共同体”的认同。
    目前, 在大规模城市改造和住房商品化进程中,虽然出现原有社区类型的分化, 但普遍的情况仍然是社区成员的异质化程度高、区域类型和功能特征不显著、不定型, 难以形成有效切实的社区参与和整合。在社区资源方面, 目前并没有形成制度性安排的社区财政体系, 缺乏公共基金等民间资源的有效配置方式。在社区形态方面, 不仅由于社区类型分化不够而导致社区型态的难以形成, 而且原有社区中的各类文化、教育、体育乃至服务设施和组织等, 还出现传统体制下的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等分割的现象。
    因此, 由于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结构体系尚未形成, 作为实体性组织形态上的社区功能在目前将是相当有限的。目前在实践上提出并组建各类“社区委员会”的做法, 虽然可以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的一种方式和探索, 但由于缺乏现实的社区结构体系及其资源支持, 因此它的现实运作效果和功能发挥也将是有限的。应该从中国当前的实际出发, 把社区发育看作是一个过程和方式, 并且把发展社区的路径选择重点,放在居民住宅小区层面上, 培育和构建横向联系的社区基础结构。
    从总体上看, 中国当前的城市社区建设, 有两个问题必须强调: 一是不能离开政府的行政性因素。因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 政府的行政推动和支持仍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资源, 社区在地域范围和功能组织方面都将与一定的政府行政层级相对应, 形成既有利于行政管理效能的切实配置与有效发挥,又有利于形成新的社区结构体系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真正体现行政区与社区有机整合与统一的格局。
    二是对“社区”的理解应该避免沿用计划体制上的“单位”概念和思路, 社区在本质上是一个社区网络结构, 其基本特征是在权力和沟通上不存在等级制度, 这一网络结构中的组织和个人可以自主地建立和拓展横向联系。因此, 一个社区成员可以认同小区, 认同街道层面的社区、城区意义上的社区, 以及把整个城市作为社区来认同。我们必须把社区与科层制的“单位”严格区别开来, 不应该人为地构建刚性的、硬化的、实体性意义上的社区组织型态, 因为社区联结的重要细节是价值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生活方式认同以及人际交往方式认同等等。
    3、对社区建设的社会功能要有科学认识经过10 余年的发展,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正在向纵深发展。但是, 在如何建设好社区, 仍然存在某些片面性模糊认识, 需要认真关注和深入分析相关现象。这些模糊认识表现在: ( 1) 有的人认为, 社区建设主要应由政府自身直接操办的事务, 民间老百姓不一定要进行主体性参与或承担责任意识。( 2) 有人认为社区主要是政府组织中民政部门或街道机构的局部性工作。( 3) 大量的经济组织、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组织与所在社区仍然存在疏离状况, 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远没有发挥出来。( 4) 社会上广大的在职人群往往较少参与社区活动, 远没有成为社区中的重要因素和力量。( 5) 社区发展所需要的主要资源往往还没有成为政府财政的体制性安排。( 6) 新闻媒体对社区活动的报道仅仅停留在低层面的报道。( 7) 社区还没有在实质意义上成为社会的结构性领域, 仍然是处于“边缘社会”的状态。( 8) 社区中的主体活动人群和依赖人群里老人、青少年以及病残、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 大多处于“边缘人”的状态。( 9)社区建设还没有真正切实获得与经济发展互相协调的战略性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 在社区建设上, 必须深化两个方面问题的认识: 一是必须不断深化和牢固树立起把社区建设提高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来认识, 这是使全社会高度重视和自觉参与社区建设的思想基础。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各项内容来看, 不仅社区服务等对第三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而且从救助各类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发展群体文化、培育社会公益精神等等, 其实质上都涉及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公平、社会生活质量、社会精神文化和思想道德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社会进步的基本内容。二是要从社会动员与社会整合的有机协调和统一来认识。当前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广泛领域的社会变迁, 必然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和社会参与。我国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到城市推行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都是根据时代发展的特点, 广泛地进行社会动员, 激发社会成员的自主创新和活力, 出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引起社会成员在社会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方面的重大变革。从社区建设的实践看, 社区中开展的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文化、体育、科学、教育、法律等活动和互助公益性活动, 已经吸引了人们广泛普遍的参与, 这是意义深刻的社会动员方式。人们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组织, 具有自觉性、内在化的特点, 这是人们学习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现的社会整合, 往往是以邻里认同的熟人社会为基础, 以亲情互爱的情感为纽带, 相对于“单位化”、“职业化”的社会整合方式; 相对于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制度性整合方式, 社区的社会整合方式不仅亲切自然, 而且更为牢固和有效。
参考文献:
[1]上海社区发展报告( 1996- 2000) [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
[2]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苏振芳,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程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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