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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我的见义勇为为何如此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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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保家 中国青年报 2009-11-25 8 k  {: p% R5 `; S# q6 |6 o3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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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我们老夫妻俩到连云港旅游,上午1020分左右坐上东海至新浦的一次快客。车开了约40分钟,我们后排靠窗口一女士突然叫起来,她随身带的提包被刀割出一个大口子,并指认是后排一位壮实的男子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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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这位壮男马上站起开始向车门走。女士的男友上前准备拦住,壮男不仅凶狠地推开还狠狠地踢了他,车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令我惊讶的是,整个车厢那么多人竟没有一人吱声,就像没发生任何事。当那壮男走到我边上,油然生起的义愤唤起了我的正义感,即使面对人高马大的歹徒,我们老夫妻俩还是同时站起来,厉声说:“你不能走,到公安局去。”并高声对司机说:“司机同志你要负起责任不能停车,往公安局开!” 5 Q* y$ V5 ^7 e& J' u2 `1 R"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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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刚落,壮男对着我的脸就是一掌,我的鼻血马上流出,鼻梁疼痛,眼镜也被打飞。我还没缓过神,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车子突然停下,车门迅速打开,一股更强烈的义愤让我顾不得捡起眼镜,只是用手捂着出血的鼻子,从座位上再次站起来对司机高喊:“不能停车,不能开门,开到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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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男见状疯狂地对着我的脸又是一掌,并狠狠地说:“操你的,不是你的事你再喊!”说罢反身窜下车。 1 t8 L7 }& {$ @

4 Q- s+ z$ Z0 l/ s: [8 c# |& m    我愤怒地走向司机并大声的斥责:“你为啥停车,如果你遇到盗窃你会无动于衷吗?”司机回答说:“这种事我们不能管,他们会拿刀捅我。”我要求司机报警,司机的回答更让我吃惊,“我们从来不报警,要报你自己报。” # U% s- z6 z+ {& N+ ~0 H

! [; k' I1 Q, L% E. e    最后,还是我妻子帮我拨打了“110”,但当时我不知道,更大的麻烦就此开始。 8 k, e, [6 l1 _2 a$ w

5 K8 d+ }+ p' T/ z5 Y! g    第一次“110”警员问:“你为啥报警?”我把情况说了一下,并说我是外地人,身处正在行驶的客车上。一阵对话后警员问我现在在哪里,车上的本地人告诉我现在车已开到了“白云楼”,早已过了案发地,而案发地附近就有一个公安点。没多时,警方给我回电还是问老话,现在在哪里?之后警员就提示我:现在你不在我们的管辖区,叫我再重报“110”。我无奈啊只能再打“110”,然而对我的回应还是那一套。 7 Y# l) q$ H/ U

0 o) x/ ^6 Q+ X3 e    过了不久,警方又来电话问我现在在哪里。我只想公安快快出警,尽快抓获罪犯,便请司机与警方通话,一番简单的通话后司机把车停在路边。但是两分钟不到,司机放了一句话,“我等不起。”便又开车上路。从案发到当天下午我下车为止,3小时内我拨打“1103次,接听警电6次,但始终没有看到警察的影子。 : Z( o; U' r$ |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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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许,车到终点站我马上找车站的领导。一位从广播室出来的女领导听完我的叙述后说,“这事由公安处理。因为你报了警。”不一会儿来了一辆警车,我恼火地问,为什么过了快两小时才来?下来两人向我解释的又是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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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派出所,我就像犯罪嫌疑人似的待了一个多小时。一会儿被询问一会儿被呵斥,总之没有好脸。我报案是希望公安快速出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按照当时路况和警点距离完全有可能。即使当时没抓到,警员也应该登上出事车现场了解现场办案、现场宣传,以弘扬正气。为了达到此目的,我便以车站要公安出面协调赔偿为由,希望公安与我们一起到车站,但民警一口拒绝,冷冷地说:“你自己向法院起诉。” / D- T1 }6 n; D6 g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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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我们真的无法理解,我制止歹徒要求抓歹徒,我为谁?我高声大叫要求司机负起责任抓歹徒,我为谁?我在无奈之下,想让派出所告诉我市局值班室的电话,想把我们老两口的遭遇反映一下,但他们竟然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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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持续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最后办案民警拿着材料对我说,这案子由xxx派出所处理,要求我与他们一起去移交。又是管辖,天呐!我已是58岁的人了,挨了歹徒两掌,鼻子流血,一上午没喝水,中午没吃饭,240分还要坐车返回上海。我在干嘛?我这是在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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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y8 Q( c. _4 j    社会是大家的社会,但为什么一车的年轻人不敢与我们一起抓歹徒?还有连云港的公安,你们的办案程序、时效和指导思想真的让我们怀疑,让我们失望,一车人的无动于衷与现实公安的所作所为能没有关系吗?正义的声音没人应和,那真的是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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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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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但却因为周围人的漠视而导致恶人逃走。我们在抨击人心冷漠道德沦丧的同时,更应该思考的是政府应该为良好社会风尚的树立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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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8 d* C( M2 j, f! v( u5 W    不能让见义勇为、帮助他人的公民心寒,保护他们的权益,给予他们正确的评价,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但在这篇来信中,政府的行动却让年近六旬的见义勇为者心寒。他在电话中对编辑说:“公安机关无法及时地赶到,‘见义勇为’的人不仅白‘勇为’一场,还赔上了‘多管闲事’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理解目送割包者逃离的一车乘客为什么不敢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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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3 N; Z7 o$ A% D3 ^! ]    如果这种事一再发生,政府一些部门只会成为社会道德下降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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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气愤,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吗?最好当时应该把过程录下来,放到网上去,现在找有关部门不好使,那就用舆论来惩罚它们,不信政府就不管了,强烈用“人肉”方法找到那个司机,再找出那个公交车公司,接着是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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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8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楼上的是个小愤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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