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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李银河:对丈母娘需求的社会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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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一位管房地产的官员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说法,说房价下不来是因为“丈母娘的刚性需求”:一个小伙子来求婚,丈母娘提出的要求是,一定要有房才能让女儿跟你结婚,于是小伙子砸锅卖铁也要去买房,这就构成了一个对房子的刚性需求。
  我是搞家庭研究和性别研究的,而丈母娘需求与两者都有关:婚后居处既是家庭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它更是至关重要的。在结婚后,女方进入男方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双方单独生活,这是家庭中男权制的基础,进而也成为社会上男权制的基础。我们中国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实行的就是婚后女人嫁入男人家庭的从夫居制,女人孤零零一个人嫁入男方家庭,身边没有父母亲人,从自己长大的家庭拔根而出,独自面对一个陌生的家庭,这对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不利的。俗话说,婆媳是天敌。媳妇不但要面对婆婆这个陌生人,还要跟她争夺同一个男人(她儿子)的爱,能不成敌人也难。
  在中国进入现代化和都市化的进程之后,这种对女人非常不利的家庭形式发生了悄然的改变:婚后新居制出现了。婚后新婚夫妇买房或租房单住,两个年轻人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如果他们要比赛谁在家里地位高的话),而不再是女人从一结婚就陷入不利境地了。婆媳关系的顽症也不治而愈了——婚后新居制对潜在的婆媳战争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根据我们最近在五个大城市(广州、杭州、郑州、兰州、哈尔滨)所做的一项调查,婚后新居制在所有的婚姻中已经占到了整整一半,换言之,丈母娘的刚性需求至少占到50%。如果按年龄分段来看,在面临结婚的人群中,丈母娘需求是超过50%的。
  与此同时,调查也显示,婚后从夫居在五城市家庭中仍然超过四成半,仍是婚后居住的一个主要模式。而婚后从妻居的婚姻所占比例非常低。婚后居住模式的新居制与从夫居制形成抗衡局面的调查结果表明,在我们的社会中,男权制还有着较雄厚的根基,尽管有调查表明,婚后的从夫居并不一定是出于自愿的选择和遵循习俗的要求,而是住房紧张造成的,一旦有了房子,新婚夫妇还是会选择婚后新居制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丈母娘的刚性需求就是婚后新居制的刚性需求,它正在形成婚后居住制度的新形式、新局面、新习俗,其直接后果是动摇家庭和社会上的男权制,使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渐趋于平等。
  从男女平等的角度看,丈母娘需求虽然是有利于双方地位平等的,但是也有明显的问题,问题出在它要求男方独自承担买房的重任。原因是双重的:一重原因是,在传统中国社会,结婚一向是男娶女嫁,而不是双方平等结婚,所以房子要由男方来提供,这还是男人挣钱养家女人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时代的遗俗。在农村,农民要为儿子娶媳妇就必须备好房子,到现在仍然是这样。在城市,作为一种习俗,人们也习惯性地认为,结婚应当由男方买房。另一重原因是,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女性虽然也挣钱了,但是平均收入水平明显低于男性,包括西方社会在内,女性的收入水平停留在男性收入的60%到80%之间。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买房的需求才成了“丈母娘需求”而不是“婆婆需求”。
  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不仅全部实现了婚后新居制,而且“丈母娘需求”变成了“丈母娘和婆婆的共同需求”,我们才最终实现了男女平等。以上就是我作为一个研究家庭和性别问题的社会学者对于“丈母娘需求”的一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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