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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 【南京】大学生社工呼吁兑现招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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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31 09:33 编辑 3 N; h. @: F6 T"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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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 C! B% _5 w7 s% N  当初的招考简章明确,大学生社工是与社区或街道办签约、工资待遇按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标准执行,但事实上,这些承诺并没有完全兑现。不少经过两个月考试筛选成为社工的大学生,只好主动辞职,另谋出路。而在岗的大学生社工还在呼吁,兑现承诺,给他们留下来的信心。( B8 W; Z! A* o; b, O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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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待遇比原来的标准低了近三成,劳动合同竟是劳务派遣合同,这些与当初招考简章中的介绍,有很大出入。连普通社工的待遇都达不到了。”南京白下区社工马同学向本报热线反映,应届毕业生的他已经进入社工岗位工作,但实际工作与前期承诺的情况严重不符,感觉被政府部门忽悠了。9 b( z( q: @- R( ]

7 ?1 V9 E3 T1 y$ m; k  社工劳动合同变了卦% v9 R( G) ]% |- }# o0 {

! q3 S4 z6 ?) R7 g9 d* ?& I8 @  据马同学介绍,今年6月份他参加了南京市民政局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经过2个多月的考试筛选,有幸成为890名被录取的大学生之一,被分配到某社区工作。但没想到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竟然是与社区所在区人力资源中心签订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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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z7 g; F: U, H1 T# F  “当初,招考简章上说的很明确,‘考察合格后,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社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镇)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两个月试用期)’。”马同学告诉记者,“我们签的合同和招考简章所称不一致。这让我们工作起来没有一点安全感。”  S; o6 g" ~5 B- x

7 s8 x1 Q  J4 Y! x0 y  被分配到俞家巷社区的吴同学也认为,大家既然花了这么多的精力和功夫应聘社工的岗位,说明很看重社工这个工作,但劳务派遣合同给大家泼了盆冷水。  j* i# U8 u, G* M$ b$ T

& u. c. i; O: [+ S, h  待遇比承诺低了三成: F. K6 i! C5 d4 D5 D

+ s2 C  E9 f( C! L# l  另外,让这些大学生社工更为不解的是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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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  j' {' i, `: R0 k- W  马同学告诉记者,当初在招考简章中对待遇问题是这样规定的:按各区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标准执行。专职社工的工资补贴待遇包括工资收入和绩效收入两部分,其中,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等;绩效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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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南京普通社工每月待遇已达到1725元~1950元。同时,专职社工的住房公积金将在2010年前执行到位。然而马同学他们所签订的合同里,在工资待遇一栏上写着,“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变化,导致马同学他们现在拿到的工资比原来承诺的要少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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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F7 X  s; \( v+ ^  “政府部门的招聘不应该这样的,”马同学说,“希望当初的承诺能如实兑现,给我们留下来认真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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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鉴于这种状况,不少外地大学生社工选择了主动辞职,另谋出路。2 }  u/ f- k' }7 D4 X5 V9 _5 }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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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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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下合同意味着认可条款. O- ?0 q$ i" {8 l$ m

3 E8 |' A) h: E% Y2 c# ]  尽管是大学生社工的组织招聘方,南京市民政局却对此问题爱莫能助。该局基层政权处常处长表示,这些用工问题要问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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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q0 W9 C! I- W5 f9 I# s# [8 s+ P  而南京市劳动局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社工招考承诺与实际用工出现差异的情况后,反问:既然发现有出入,为何还要签约?“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对劳动合同中所有条款表示认可。”" w- o; y7 {/ J8 g( \) m/ C, w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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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马同学目前是与所在区人力资源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社区工作,这样他与社区只是劳务关系。因此,马同学要解决问题目前只能向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即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解决要求,再由人力资源中心与街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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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工资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里已经有约定。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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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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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的 真好玩!2 o; B+ |) ]+ u! s2 ~' K
花了那么长的时间,精力,好不容易考上了,就这么放弃了,窝囊不窝囊!6 W7 P4 M8 @1 l1 s# X' T
绝对的霸王条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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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把劳动局的那个所谓的工作人员拖出去枪毙十分钟。
3 Q  G* `5 i; ?( M是人说的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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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简直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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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就是这么当的  人就是这么被忽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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