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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度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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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 9 N* q% K0 b7 M. ?# w$ B* `, b
一、评审范围 ; c( Q* D, F- c: p) u( a5 @1 k
2021年至2023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且截至申请之日在广东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满一年的在职在岗人员。
) K6 Q7 Y, r- F; |+ T% ^) C' i二、申请条件 ! C' j c3 N4 U y% r. m; Q5 d
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X( ^6 ~$ T" A
(一)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 r1 z2 u1 Z9 p
(二)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 z- H( V9 A, U
(三)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近五年来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g h3 X5 P# L {" t1.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75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3 B3 g' O, P" t* B4 P% E2.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150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 E9 |+ @' ^/ s! o
(四)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其社会工作业绩和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_1 G0 s8 l" Q* ^0 n. E0 x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3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 u. m8 h: z+ e6 D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或2项地市级社会工作研究课题。
' D3 y- Y u; a" s5 \+ V3.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1个省级及以上或2个地市级社会工作政策、标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 n( v& q; _, b- `6 i% \/ h
4.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 " s) G* D: W$ d3 n, X$ |
三、评审程序 + x9 b* X9 |5 M {7 o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社会工作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网站下载填报《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附件1)及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向所在单位报送包含以下4个方面内容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5份(随附相应电子版材料),提出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 0 q5 S% W( E# _. H5 `8 i
1.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的完整记录。服务案例应有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需求评估、服务计划、服务情况、服务成效和专业思考等完整原始记录。
% ~9 W# M8 f0 J7 a: S) \7 r6 Q2.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的完整记录。专业督导情况应有督导对象的基本资料、督导计划、督导情况和反馈评价等完整原始记录。
5 O) O! S% V$ S0 w" b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材料应包括策划书、过程记录、评估报告、结项报告、第三方绩效评价等;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需提交封面页、目录页、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研究成果为研究课题、研究报告的,需提交课题的委托书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研制需提供标准文号、作者姓名页复印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研究课题的“主要参加者”是指在参与的省级以上项目或课题中排名前三,地市级项目或课题中排名第一。
9 ?' _4 u# }$ j' u9 q8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具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报告、文章;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等。
0 a7 |0 C/ u5 G0 Z( h2 e近五年指的是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T# z5 b1 }; {3 _; O8 D
(二)工作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参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学历和社会工作从业经历、业绩和贡献情况,核实直接服务案例和督导情况的真实性,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 D* _2 M# Q* W
(三)资格审核。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对省直单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于2024年11月12日前报送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5 m1 }# R7 f, x( V, ~- R2 H* ?9 j
申请材料纸质版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出,电子PDF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四楼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gdgjsgsps2024@163.com,评审咨询电话:020-87189503。
9 \4 R4 F2 F' }0 W( a3 o8 z, I(四)资格审核公示。由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社会工作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 ' J* g3 o0 a8 J
(五)专家评审。分为评议组评议和评委会评审两个环节。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
5 H! P8 E7 z0 @& ~) l* e1 T(六)评审公示。通过评委会评审的高级社会工作师人员名单分别在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社会工作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 k( K- _2 d! p) w3 o
四、相关要求
7 g3 d0 e9 H7 k/ e; d(一)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与评审相关的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 q/ X/ n) x7 U5 ?
(二)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责。 6 }# A' A/ y3 e& s
附件: 1.2024年度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2.2024年度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佐证材料(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 6 ^/ L/ W2 U. |
附件下载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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