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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社会保护] 沉默中的受难——写给被性侵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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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佛山小红帽儿童保护 于 2017-2-7 18:12 编辑

性侵,不是一个容易谈论的话题。受害者出于羞耻,加害者为了掩饰,家人怕丢面子,熟人避之不及,旁观的不在乎,公权力不认真,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这种罪行相关的一系列事实变得遥远又可怖。

前些天我在微博发了一张动图,是地铁上疑似父亲的男子,对一名年幼女童进行了显然是猥亵的行为,众目睽睽之下,该名男子旁若无人光明正大揉搓着女童的臀部,肆无忌惮,甚至像是在炫耀。我起了个标题“中国式父亲”。
图发出后,七千多条转发,绝大多数都是声讨这种可耻、恶心、卑劣的罪行,而两万多道评论,却众说纷纭。有人说“这种事只有中国有吗?”“外国就没有这种事吗?”“我看不是在猥亵,只是安慰一下屁股疼的女孩子”“什么叫中国式?你父亲是这样的吗?”“断章取义!哗众取宠!”

这类评论大概占了半数以上。不管说的内容如何,可想而知这些人在面对公众场合被自己看到的性侵行为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保护受害者、打击加害者,而是怎样通过这种行为来证明社会主义优越性、证明自己眼界独到、证明自己是理智客观群众。也就是说,这群人的善恶道德观里根本不包括“他人被性侵”这一条,当性侵案件发生时,他们就不会感受到一丁点的义愤。当对这类事件发表评论时,他们也会避免性侵这一行为本身,而是在行为者的身份发掘边角料、转移话题。

这里我不去揣测这类人的主观恶意,但是不禁想到,是不是性侵本身让人感到的反感,会让直接讨论这一行为成为整个社群的禁忌呢?

之后,我开始收到一些私信,一些女孩子对我讲述自己曾经遭遇过的性侵。有强奸、猥亵、暴露狂、性骚扰各种各样的经历,其数量之多,情节之恶劣,受害者之痛苦,让我感到十分吃惊。我将这些私信整理成#性侵受害者记录#,隐去受害者身份,公布到了微博上,截止到本文写作期间,我已经整理和发布过来自一千余位受害者的亲身经历。而其中,有的受害者遭遇到的性侵,是不止一次的。

光是阅读、整理、发布这些经历,对我就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而一些讲述人说到自己因为被性侵,至今仍然有着不同的心理问题,有的产生了异性恐惧,有的被改变了性取向,有的从此变得自闭,有的只要一想起就会痛苦、颤抖,有的称被性侵的经历至今仍出现在她的梦里。
关于她们受害的过程细节,我不忍心多谈,但从这一千多个案例来看,我可以列出一些数据,供读者参考。

首先是加害者的身份,从年龄上看,可以分为年长者和同龄人,从与加害者关系上看,又可以分为熟人、陌生人。从性别上看,分为男和女。在一千多个案例中,来自熟人的性侵,占压倒性多数。而来自年长者的性侵,也远多于同龄人。来自男性的性侵,大概占到99%以上。对受害者来说,性侵犯可以是父亲、继父、爷爷、舅舅、叔叔、伯伯、姑父、家长的朋友、同事、学校的老师、补习班的老师、兴趣班的教练、邻居家的中老年人、也可以是亲兄弟、堂表兄弟、玩伴、常去的书店的店员、小卖部的老板,最后才是路遇的陌生人。

也就是说,能比较容易接触到受害者的身份,是性侵犯的依仗。一些本身对受害者有保护、监护义务的人,在受害者需要保护、监护的时候,不但没有尽自己出于血缘、身份、道德、良知而应该担负的义务,而是主动破坏这种义务,侵犯他们本应该保护的受害者天赋的权益。这是让人震惊、痛恨乃至齿冷的。

再谈受害者的身份,1000余性侵受害者中,女性大约有八百多位,而男性也有200人,一般说起性侵,很多人第一时间反应,都是女性受害者,事实上,男性被性侵的比例也不低,在法制不保护男受害人(男性不成为强奸罪客体)、本身性取向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下,男性受害者对被性侵事实往往忌讳莫深,难以启齿,甚至于自己不愿意承认,不敢回忆。

很钦佩讲述人的勇气,也感谢她们的信任,当受害者们回忆起多数发生在她们孩提时代的事件,时隔多年,已经成年的她们依然能清晰回忆起其中细节,我可以想到,这些经历成为她们挥之不去的记忆,缠绕在脑海中,不时被回想起,成为午夜的梦魇,就像沉重的烧得通红的铁块炙烤、压迫着她们的神经、记忆和心灵。

不论受害者是男是女,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多数人被性侵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发生的。作为敏感、对性无知、柔弱、无力的群体,青少年无疑成为了心理变态的性侵犯眼中的香饽饽。尤其当他们深知自己的变态兽欲可以轻易得到满足而不会受到太大反抗,在事后也可以靠威逼利诱来封住受害者之口、掩盖罪行,甚至在罪行暴露后,来自家人和社会的舆论也会更多的打击受害者、忽略性侵犯,而公权力对他们似乎又是无可奈何,让他们敢于铤而走险后逍遥法外,心安理得地制造更多受害者和罪行。

在这1000多例性侵事件里,被揭发、解决、将性侵犯绳之于法的,几乎是没有的。不管是受害者、受害者的家庭、受害者身边的人,都奇迹的保持了沉默,这是令人悲哀的。

受害者的沉默,是因为性侵犯的威胁,是因为在生活上需要仰仗于性侵犯,是因为在事实上处于性侵犯的支配之中、难以反抗,是因为不被家人信赖、勉强说出后也会被无视,是因为对性的无知、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是因为对性的恐惧、害怕被性侵事实揭露后遇到二次打击,是因为觉得自己被玷污、被侮辱而感到强烈的羞耻、不敢公布,是因为害怕事情揭露出来会破坏自己的家庭关系,是因为害怕出门遭到别人的指指点点,是因为害怕家人觉得丢脸……

受害者的家人,在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性侵后,有的不以为然、当成笑话,有的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因为性侵犯是自己的配偶、宁愿牺牲孩子,有的因为性侵犯是自己的亲戚同事不敢撕破脸皮,有的是觉得孩子给自己丢人,有的是不想承受身边人的议论……

受害者身边的人,就算目睹公然的猥亵和性侵,也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既不阻止也不干预,不敢看不敢说……

那么社会对这些事件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在中国这个东亚的传统社会,女性的性权益被视作她个人价值的一部分,当女性被视作商品的时候,性的权益也就是商品的价值,当性权益受损,女性被性侵,在传统的女性=商品的观点来看,女性本身的价值就遭到了破坏,从而在社会的舆论里成为“贱人”“破鞋”。

一个很惊人的事实是,在中国对性侵受害者的同情几乎是找不到的,当人们受到性侵,这种苦难仿佛成为了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果想要声张、求救,则会被认为不要名声和脸面的无耻之人。

东亚人有一种“耻辱文化”,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当人受到侮辱的事实被揭发,就必须受到全体知情人的二次侮辱,而受害者挽回自己名誉的唯一方式,就是自杀,这样就可以成为不堪受辱的贞洁烈女,名列史册,还能获得贞节牌坊。

在传统的耻辱文化下,中国社会便不会去重视一个人本身的生命的各项权益和人生的价值,而是在乎怎样用符合公共传统的行为去对待她,如果不能完成这个鄙视和唾弃、二次侮辱受害者的任务,似乎就不能成为这一畸形的道德社会里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大言不惭夸夸其谈,因为自己不曾受损就能肆无忌惮对受害者的苦难津津乐道变成茶余饭后的奇闻异事的合格的一员。

而当这种畸形的耻辱文化遭遇了现代道德,自然就产生了冲突。现代道德是公开的、明确的,而传统的畸形道德观只能隐藏起自己,成为中国社会的潜规则。当现代中国人目击或了解到性侵案件,在现代道德下,他理应去斥责、打击性侵犯、保护受害者,但传统道德要求他要打击、羞辱受害者,两种截然不同的道德要求成为他内心矛盾的主因,并非出于个人的道德水平(实际上除了特别高尚和卑劣的人,社会大众的道德水平都和个人没什么关系,而是察言观色和耳濡目染之下遵从多数人选择的一种本能),而是被自己也不能理解的道德观绑架了意识和话语权,只能通过顾左右言他、转移话题焦点,让自己显得既符合关心性侵案件的正常人身份,又可以不必须就性侵行为本身真实表态来保护可怜的自我认知。

当然,比起这种东拉西扯来增加参与感的奇葩们,还是一句话都不说,假装什么都看不到来得方便,毕竟在社交网络上,不表态是最稳妥的,沉默给人一种安全感,一种事情与我无关,只要不去谈论,就能离我更远的安全感。

这篇文章就写到这里,但#性侵受害者记录#这一系列的案例的整理发布,我会一直做下去,不为别的,只为让那些不敢发声的受害者能够在这个沉默的社会里喘口气。

原文链接: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57715021361770&mod=zwe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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