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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方升级出租屋清查模式 启用毒品唾液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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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佛山小红帽儿童保护 于 2016-6-24 11:09 编辑

6月13日,记者从禅城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获悉,警方对出租屋开始启用新的清查模式。在清查过中使用警务APP和毒品唾液检测仪,除了对出租屋外来人口的日常统计工作之外,民警还对出租屋租客进行毒品检测,将对外来人口的统计管理工作与排查涉毒人员相结合。

    “咚咚咚”日前,派出所社区民警来到辖区内的某出租屋内,在房东的陪同下敲开了第一个租客的房间。当时屋内只有一名男子正在玩电脑游戏。民警表明身份,并告知对方这是日常的清查,希望对方配合警方的工作。一位民警在通过警务APP扫描该名男子的身份证并录入信息比对的同时,另外一名民警则拿出一个小小的毒品唾液检测仪告诉对方将要对其做一个体内毒品含量的检测。随即民警让他含住检测棒,在充分汲取该名男子的唾液后,将检测棒放在检测仪中。据民警介绍,这个唾液检测仪不仅体积小携带方便,使用方法也很简单,更主要的是检测速度快,一般不到三分钟就可以出检测结果,这比以往的尿液检测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

    民警对该男子核对身份信息并进行登记之后,检测仪也很快显示出了变化。检测结果为阴性,表示该名男子没有吸毒。

    “如果在清查过程中真的发现涉毒人员,我们会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检测。”高新所民警何警官说。在打造立体化防控体系思想的指引下,警方还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将排查涉毒人员融入到社区工作中的做法。这样既可震慑某些意图借用出租屋进行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也可以改善出租屋人员混杂的情况。他还表示,若出租屋物主在知道其租客有违法行为时,却没有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的话,公安机关将有可能追究其的责任。根据出租屋租赁管理责任告知书规定,出租屋屋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结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黄敏)


信息来源:http://www.nncc626.com/2016-06/14/c_1290597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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