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749|回复: 0

[儿童社会保护] 四部委:性侵等伤害未成年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法制晚报快讯#【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 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今天下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意见通知,意见称,如果有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等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5-18 19:46 , Processed in 0.042141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