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3484|回复: 0

[交流] 从「正名·行动」看社会工作临床倡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桂城督导培育 于 2014-12-3 17:38 编辑
/ J  `$ F! }- m" O/ A' t) f* d4 o) X6 v" t8 |1 P
从「正名·行动」看社会工作临床倡导

" \$ x$ I9 z' i, m% c

文/广州利康家属资源中心 冯慧玲
- R7 T( k1 [3 ]1 B8 Y1 W

本文摘自《广州社工》第11期06版

在过去不久的10月10日,即世界精神卫生日当天,广州利康家属资源中心联合了众多相关的机构及服务单位共同开展“我为康复者正名”的正名行动。除了第一波设在文化公园主会场的活动外,还另设有十多个分会场活动,包括荔湾区下属十多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发起了“我为康复者正名”的联合签名行动。而收集到众多居民的签名以及主会场的快闪活动也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在当天晚上电视台就有关于对“正名行动”的报道。接下来,正名行动将透过不同的形式,持续进行至到12月份。而我们亦计划将此活动作为中心的常规服务,每年进行下去。

5 o( h) b/ j8 N+ {

对“称呼”的讨论引发的一场行动

) G2 e8 X7 J. I$ U6 z

本次活动的源起于同事们对于如何称呼“精神病康复者”的一个讨论。在讨论中,同事们才发现一直以来我们都很主观地称呼服务对象群体为“精神病康复者”、“老友”,但他们又是如何看待这些称呼呢?于是,便萌发了开展此次“正名行动”的念头,希望借此活动了解“精神病康复者”对于如何被他人称呼的看法,进而倡导社会人士能够给予这个群体更多的尊重和接纳,而不是歧视与排斥。这次活动的发起看似是无心之举,但仔细品味,便能发现其实是同事们被社会工作基本的价值观和使命所驱使而产生的行为。而从笔者从事精神康复服务工作九年的感受来看,虽然精神病康复者所能享受的社会福利状况较之前有所提升,但总体而言,社会对其的接纳程度仍然较低,负面的看法仍然是主流的声音,够给予康复者群体发展的机会还是较少。

9 `; C# N7 e- ^/ Z+ N' e- n

大家对精神病群体的称呼通畅很负面

# P3 J$ j6 a% x7 j

在本次活动中的一次面向300名精神病康复者的调查中,大部分康复者认为现在社会对精神病群体的称呼多为负面的词语,形容精神病人最多的词语是:“傻佬”。其次是“神经病、癫佬、疯子”,还有许多俚语都用来形容精神病人,例如:二百五、痴筋、十吓十吓、傻噶、痴线等。如果康复者的外貌、体型没有因服药导致明显变化,在不知道其患病的前提下,外界(如亲属、邻居、朋友、同学、同事)对他们可能大部分都还是友好的;但如果由于患病时间长、服药时间长,导致体型明显走样,又或者面部表情呆滞、言语不清(如口吃严重)、反应迟钝,康复者就会明显感受到他人的排挤,歧视、鄙视的眼光,这些都会令到其自尊心受损。尤其是坐公交车、搭地铁时嘀卡,报音“免费卡”时,司机、乘客会投来异样的、质疑的眼光,认为不是长者又不似公交工作人员为何享受“免费”。一项政府民生实事,却由于实现的方式不当,也让他们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 o. r! k. }1 N% X5 k( N; A) V0 D

精神康复服务的临床倡导范围可以更广泛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社工,尤其是一个精神康复从业社工而言,临床倡导应该是其不可推卸的基本责任。在这里,首先要澄清一下,临床倡导并不仅仅局限于社会议题或政策倡导,从精神康复服务层面上看,还包括专业上的倡导和案主周边环境的倡导。

" X+ g0 s9 \9 Z5 O0 r" S8 c" E; w

精神病应视为人与环境的结果
% m* M! Y* P$ [" e& ?

首先,专业上的倡导主要是针对服务理念和服务定位。其中包括我们作为社工,应该如何看精神病,如何看精神病人,如何看精神病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精神病康复服务等理念和意识的倡导。


8 _1 c3 T& _2 D7 U2 u2 V" x/ T& d

现今,在广州乃至中国大陆,遗传和病理学等生物医学理论模式仍然占据着服务的主流,是以对精神病患者的防、治、管、控仍是主要措施。而社工作为整个政府购买服务体系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也缺乏足够的专业训练,在无形中亦会受到此种模式的影响,常常会用一种固化的病理学的思维去看待精神病和患病者,就会产生如认为“药物和治疗是康复的唯一手段”,又或“认为患病者一朝患病,一生患病”,再或认为“精神病人都很危险,一发病就可能会有暴力的行为,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必须送院治疗”等等的认识。而事实上,很多从事复康服务或综合服务的社工都忘记了社会工作一个很基本的概念——“人在情境中”的概念,这是一个从社会心理角度去看待精神疾病与人的关系的概念。

7 d  _! \7 n" W* M) v2 s

笔者在这里并无意否认基因、遗传或生理医学模式对精神病产生的影响,而是希望社工们能更加开阔思维,尝试更多去考虑人与情景互动的相交性对与精神病产生的影响。由于人与情景的持续不断变化,所以这种相交性的影响亦是持续的、变化的、多层次的。从这种观点去看,精神病也是一个流动的状态,是人与情景互动持续失败的结果。如果我们能从此中思维出发去思考,我们在制定介入手法的时候,将会更加宽阔,除了用单纯用药物控制患病者的病症,我们还会考虑更多环境对人对影响,以及人对此种影响的内在主观感受。我们将能更好地理解服务患病者地内在感受,以及他与周遭环境的互动关系,从而能够更准确地预测其精神状态的走向。能否深入理解服务对象,能否预测服务对象状态的走向以及能否对服务负责,是评判一个社工是否专业的标准。也是透过倡导服务理念的转变,期望更多的社工愿意投身到精神康复服务。


- D7 W4 w, ~. ]; S

精神康复社工肩负着倡导案主身边环境的变化

9 _3 k8 E# z2 v0 q( E

其次,按照上述的思维方式,我们明白了精神病其实也是一个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是人与其身边不同环境互动多次失败后的产物。所以,精神病的康复也可以理解为让人与环境的互动重新变得顺畅和融洽。故当服务对象出现病症的时候,我们考虑除了是否送院治疗外,还需考虑其出院之后可以如何生活,如何能够与环境和谐共处。笔者认为,作为临床社工,除了协助保护患病者本身不会作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外,我们也肩负着倡导案主身边环境的变化——我们需要保护案主免受环境的伤害、压迫和虐待。这个环境从微观至宏观来看,包括患病者的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生活的社区,甚至社会的舆论等。这也是“正名行动”希望达至的目标。


, j, ]& R( K$ u. m

很多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困难的任务。困难不仅仅在于社会主流舆论,还在于社工本身可能也在承受一些“很麻烦”的病患者为其带来的巨大压力,例如病患者过分的纠缠、情绪波动大等。这些都会阻碍社工保持热诚去处理服务对象身边的环境问题。


1 d( _9 {6 ~: e1 `. U

对于第一种困难,笔者明白环境的改善不是一躇而就的,也明白社工不是超人,有时改善服务对象的家庭环境就已经非常困难,更何况社区和社会?但要强调的是,由于环境与人的互动是持续进行的,人如果持续处于负面环境当中,人的内在环境也会变得负面,其精神状态也会越来越差。所以无论多么困难,环境的改善仍然相当重要。但改善环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有时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所以改善环境永远是一个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且需要在不同层次的环境中互动的过程。举个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例子,我们觉得需要改善家属对康复者的看法,但在此时此刻又觉得未能做到,那我们还可以做什么呢?而我们往往忘记了,其实社工自己,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机构其实也是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我们现阶段不能改善家庭的环境,但至少我们可以使自己和机构变成一个接纳和尊重的环境。然后再想办法让家属见到这些微小的,良性的转变,再加上持续的教育,就会比较容易能够让家属的态度开始有所转变。家属的态度有所转变,与服务对象的相处方式就会有所转变,服务对象与家庭的互动也就开始慢慢变得顺畅。而这种转变,又反过来影响着服务对象与其他不同层次环境的互动。这就是一个持续改善环境的过程,虽然可能非常漫长,但值得我们去尝试。

& L6 Z/ f- E- q- g1 O& C4 P

鼓励以正式渠道反应康复者及家属的心声
  p0 Y1 b! r4 Q

最后,笔者要谈的是对社会议题及政策的倡导,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惯常对“倡导”这一词语的理解。由于中西方体制的差异,决定了在政策倡导方式上面的不同。

  J& J3 n. c. z/ z1 D  p6 N6 G

而我们在广州开展政策倡导的经验是,鼓励康复者以及家属透过正式的渠道反应其心声。例如,以往每年的年末,广州市残联的理事长以及一些人大或政协委员,都会来到中心,听取康复者及家属的生活状况,以及对一些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又如,每当有一些相关政策出台,利康中心都会组织康复者及家属聚会讨论对这些政策的意见,然后将其撰写成文透过政府公开的渠道进行反馈等。透过这些方式,能使政府听到来自康复者及其家属群体的声音,引导政府够重视康复者群体的生存状况,期望政府能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保障康复者基本的生存权益上,并为此群体创造更多发展的机会。

% E2 z2 _: ~) E4 m' Q! E

笔者坚信,临床倡导应该作为一个社工人基本的责任,不仅仅是精神康复领域的社工,而应该是所有社工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需要被持续重视和实践起来。


7 w9 W0 {, X% `5 \# M- F
, p; A1 d- C6 S3 y7 w
备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1-5 19:35 , Processed in 0.059824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