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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行为] 行为治疗方法:厌恶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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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社工哥哥 于 2012-11-25 01: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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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疗法  【别称】:对抗性条件反射疗法# R, y0 y7 J: y) X% I  `+ M,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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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称】:厌恶性条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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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P5 h" a6 }+ J  }) j" ^$ u简介  厌恶疗法是一种较常用的行为治疗技术,其做法为将欲戒除的目标行为(或症状)与某种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通过厌恶性条件作用,达到使患者最终因感到厌恶而戒除或减少目标行为的目的。它是应用惩罚的厌恶性刺激,即通过直接或间接想象,以消除或减少某种适应不良行为的方法。厌恶疗法的特点是,治疗期较短,效果较好。厌恶疗法的使用,从资料看,确实源远流长,中国古代妇女为了避孕,故意延长哺乳时间,以致小孩到了6-7岁仍未断奶。而此时,要使孩子断奶,成人往往只能采用在乳头涂黄连或难看的颜色,使儿童望而生畏,产生厌恶感,以达到断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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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R& _9 c' d5 e1 [$ v  现代临床心理医师也在使用这种方法帮助人们戒酒,让嗜酒者服吐酒石,或注射阿朴吗啡、吐根碱,在即将出现恶 心时,让嗜酒者饮酒。如此每天一次,重复7~10次,直到嗜酒者不使用药物而单纯饮酒也出现恶心,对酒产生厌恶情 绪止。此即说明条件反射已充分建立,以后每年仍可作1~2 次巩固性治疗。据莱蒙(Lemere)所行的4096例以此种方法 戒酒的效果统计,一个疗程治疗后,维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 38%,维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余的人以后又继续喝酒。 . Q* \; M$ i: z& o. o. U# m; H+ w

5 q$ @  t  @* ?' i9 c, h' X( [内容  将欲戒除的目标行为(或症状)与某种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通过厌恶性条件作用,而达到戒除或至少是减少目标行为的目的。 ; B, D) ?; j- ]+ P* I

2 f) M8 B4 S7 Z" D- {历史  厌恶疗法并非是现在的新创造,例如,在我国农村,古来就有采用延长哺乳期避孕的情况,儿童到6、7岁时还未断奶,造成不良习惯。等到要断奶时,想用说服的办法禁断儿童这种不良行为很困难。民间采用的断奶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在乳头上涂些黄连一类的苦味剂,儿童在吸吮1、2次后,就不敢再提吮乳要求。另一种办法是在乳房上涂难看的颜色,使儿童望而生畏,此后连吮奶的尝试都不敢再有。这两种断奶方法就是利用了我们现在所讲的厌恶疗法。当然,那时还是素朴的,并没有揭示其理论依据。 8 o: h1 |( V) a" L.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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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年代,临床医师使用了厌恶疗法治疗酒精依赖。先让病人服吐酒药,或注射阿朴吗啡,在即将出现恶心、呕吐时,即让病人饮酒。如此每天1次,重复7…10次,直到病人单独饮酒也出现恶心、呕吐,对酒产生了厌恶情绪,而自动停止酗酒。以后每月仍可作1一2次巩固性治疗。据莱默等对4096例此种方法戒酒治疗疗效统计,一个疗程治疗后,维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38%,维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余的人以后又继续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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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疗法的适应症  厌恶疗法常用于治疗酒癖、性行为变态、强迫观念等。通过对患者的条件训练,使其形成一种新的条件行为,以此消除患者的不良行为。在治疗时,厌恶性刺激应该达到足够强度。通过刺激确能使患者产生痛苦或厌恶性反应,治疗持续的时间应为直到不良行为消失为止。如强迫观念的患者,用拉弹橡皮圈法治疗。头几天,当强迫观念出现时要接连拉弹30~50次,才能使症状消失。另外,要求患者要有信心,主动配合治疗。当治疗有进步时医生要及时鼓励患者,必要时最好取得患者家人的配合,效果会更好。 ' ~. ~; n* D6 \" E, R0 d

& `/ |: u% M, F. _2 p+ E" J) n3 |厌恶疗法的一般原理  厌恶疗法的原理是经典条件反射。/ K  e& X- \. Y, m" V2 p2 ]

/ Z' {' j6 ~1 z' ~, T$ A8 Q  利用回避学习的原理,把令人厌恶的刺激,如电击、催吐、语言责备、想象等,与求治者的不良行为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条件反射,以对抗原有的不良行为,进而消除这种不良行为。 5 J3 e2 `+ J+ @4 N5 s+ D) D

' q  {7 j4 y! y* ?) C厌恶治疗的形式  第一种是电击厌恶疗法。即将求治者习惯性的不良行为 反应与电击连在一起,一旦这一行为反应在想象中出现就予以电击。电击一次后休息几分钟,然后进行第二次。每次治疗时间为20~30分钟,反复电击多次。治疗次数可从每日6次到每二个星期一次,电击强度的选择应征得求治者的同意。 1 g1 I0 `, T5 {0 U& [

- `1 l4 |+ y' }9 g5 S$ s2 j& Y  第二种是药物厌恶疗法。即在求治者出现贪恋的刺激时,让其服用呕吐药,产生呕吐反应,从而使该行为反应逐渐消 失。药物厌恶疗法多用于矫治与吃有关的行为障碍,如酗酒、 饮食过度等,其缺点是耗时太长,且易弄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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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是想象厌恶疗法。即将施治者口头描述的某些厌 恶情境与求治者想象中的刺激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厌恶反 应,以达到治疗目的。此疗法操作简便,适应性广,对各种行为障碍疗效较好。为了改变性变态行为,有人也使用过此种疗法。如在恋 物癖求治者头脑中出现窃取恋物的观念或出现此种行为之际,令患者用通电或是用针刺痛自己,重复结合多次之后,可以减轻或消除患者此类适应不良行为。此外有人用同样的方法治疗习惯性肌肉抽动症。Philpott医师在治疗强迫观念时,也使用过类似的方法,他用的不是疼痛刺激;而是当求治者 每次出现强迫观念时即自动停止呼吸,用憋气导致的窘迫感 来抑制强迫观念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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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 b/ j* m0 u1 j9 M7 R  还有一种方法,是在想象中主动呈现厌恶景象,并让这一景象与某种适应不良的冲动(或行为)相结合,以达到治 疗目的的。例如性变态患者,当其出现这方面的欲望或行为时,让自己立即闭上眼睛,想象面前站着一个高大警察,面 孔冷峻,手里拿着镣铐在盯着他。或是回忆过去被拘留、被 群众愤怒申斥的场面,以达到减少与控制此种适应不良行为 的效果。除此之外,有心理医师还设计用想象恶心呕吐来抑 制酒瘾或贪食症,但想象的方法究竟不如实际的、具体的给 予的刺激那样有效。通过想象厌恶刺激来矫治适应不良行为的方法,又称内隐致敏法(covertsensitization)。对于隐入悲观失望状态的失恋青年,内隐致敏法对于痴情有一定 的效果。有人说内隐致敏法所起的作用与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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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4 Q( n  u; ~' c  运用厌恶疗法进行治疗时,厌恶性刺激应该达到足够强 度,通过刺激确能使求治者产生痛苦或厌恶反应,持续的时间为直到不良行为消失为止。如强迫观念患者,用拉弹橡皮 圈法进行治疗,头几天,当强迫观念出现时要接连拉弹30~ 50次,才能使症状消失。另外,要求求治者要有信心,主动 配合,当治疗有进步时要及时鼓励,必要时最好取得其家人 的配合,这样效果会更好。 4 F$ t. a0 D8 z: v; P* m

  K3 G: q) F$ ]* H厌恶疗法注意事项  (1)厌恶疗法会给求治者带来非常不愉快的体验,施治者在决定采用此法之前,务必向求治者解释清楚,在征得求治者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并且,施治者一般应把厌恶 疗法作为最后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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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使用厌恶疗法的同时,应努力帮助求治者建立辨别性条件反应。例如对一位同性恋者使用厌恶疗法,施治者应将呈现厌恶刺激,限制在求治者的同性间性行为表现的范围内;同时,让求治者形成对正常的异性间性活动的愉快反应。只有这样才能在消除非适应性行为的同时,建立适应性行为。 " t6 N2 j, Z' @

7 [9 C! p& `8 D' Y# i  厌恶疗法会给求治者带来非常不愉快的体验,施治 者在决定采用此法之前,务必向求治者解释清楚,在征得求 治者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并且,施治者一般应把厌恶 疗法作为最后一种选择。 3 r; t% x  r7 Y* T% L3 A5 }. e7 k

( i( S$ s) f3 i5 ^6 j临床研究  现代临床心理医师也在使用这种方法帮助人们戒酒,让嗜酒者服吐酒石,或注射阿朴吗啡、吐根碱,在即将出现恶 心时,让嗜酒者饮酒。如此每天1次,重复7-10次,直到嗜酒者不使用药物而单纯饮酒也出现恶心,对酒产生厌恶情 绪止。此即说明条件反射已充分建立,以后每年仍可作1-2次巩固性治疗。据莱蒙(lemere)所行的4096例以此种方法 戒酒的效果统计,一个疗程治疗后,维持戒酒5年以上者占 38%,维持10年以上者占23%,其余的人以后又继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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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V- P" W; A0 Q; z2 I3 s5 w! W厌恶疗法治疗“恋童癖”  走进心理门诊,他满脸羞愧。好半天,才说出了心里话:“我性格内向,平时少话,结婚十余年对夫妻生活不甚感兴趣,总担心自己得了阳痿。但奇怪的是,一看见邻居10岁的小女孩,我就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冲动’,经常借故带她出去买东西、看电影、逛公园,乘机窥视、触摸她的隐私区,有时还情不自禁地拥抱她、亲吻她。这样,我就觉得获得了很大的满足。事后,面对着妻儿,我深感自责与焦虑,可又无法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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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 e: L+ E, p6 Q- Z5 e5 v  分析:他为何会对小女孩“情有独钟”呢?这是畸变心理惹的“祸”———他患了“恋童癖”。 : O" o$ E& Z' R, ?/ D- ?, W( U%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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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来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以男性患者多见,其所恋儿童常是10~17岁之间朋友或熟人的子女。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其发生是后天心理发展异常造成的。1.心理因素:爱怜童心,人皆有之,但对儿童性过分关注、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可固化心理并控制人的行为。2.社会因素:没有能力处理异性间的人际关系,感到紧张、害怕,从而把兴趣转移到儿童身上。3.家庭因素:家庭不和谐,夫妻关系不良或有阳痿,对成人的性生活恐惧或失去兴趣时可转恋于儿童。4.人格缺陷: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为易患人群。当他们遇到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重大精神冲击或妻子有外遇后,他们往往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幻想退回到童年,故把心思转移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她们幻化为恋人或母亲。5.其它疾病:部分精神发育迟滞、残疾者,可因与成熟女性交往机会少,也会出现本病。 $ n+ P! K; }5 k3 K; o: u/ h) ?

/ e" K/ _% n) C' b  恋童癖患者的典型表现是只对未成熟儿童感兴趣,患者主要追求心理上的性满足和性快感,但不一定追求性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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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厌恶疗法不失为治疗该病的有效手段之一。即当患者幻想或接触儿童的时候,给予一定的电流,刺激合谷穴、足三里或肌肉注射催吐药,以造成其身心痛苦,以此来打破其病理条件反射,纠正恋童异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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