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3206|回复: 0

[交流] 督导知识之当限制让我们感到失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督导知识之
当限制让我们感到失落
% @" ~, v( T: h' j* V( S
& w4 v, J9 N7 j. w# V9 Q; f6 S' M
! _- w! `( G  R! S
给社工学生的三十封信——《人可以改变吗?》 9 h" L% J* \. f  ?8 l* I

& f. J, k8 y3 `- G; }' Z1 M8 D3 O6 ^4 m/ Z; u1 w
小新:你好!
  J  n) h: c4 [* h; T* {

谢谢你的来信,让我感受和思考了很多,虽然你的信是在非常困顿的状态下写的。小龙的际遇,让你感到伤感,甚至可能认为自己的工作成效是一种错误——你把一个可爱的孩子重新送回了让他感到煎熬和羞辱的旧日情境中,而你无力去改变它。我想这其中也会有失落吧:我可以改变什么?社会和机构的运作机制就是如此,个人的力量太微弱了。

以前曾探讨过关爱之心,点滴作用以及社会工作的3个C等,有时间也欢迎你再去阅读一下那些文字,也许你会有新的收获。

也许你会对我阅读你的来信时的反应感到困惑,老张习惯于听悲情故事,怎么会如此动情而始终泪眼朦胧啊?其实,真心地说,我的动情更多的是一种以你为荣和为己而生。为荣于你的同悯关怀之心、你的坚持和真诚,为己的部分则是一种更复杂的情绪。

在工作中,我也经常感到失落,无论是教学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社工理念的努力时。个体的和社会的价值观、宏观和微观的社会制度、经济因素、专业能力不足以及人际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因素都会让我感到失落和无力。但懒惰和放弃坚持一些之外,秉承对“改变”、“点滴作用”以及“改变需要行动”的坚信,我也更多地以积极信念力所能及地推动个人和所处情境的改变,你的来信让我在刹那间感到了那些坚持的意义和价值,你的信让我自私地流下了为己的泪。

一些朋友在评论我的“疯癫”时说“无求品自高”,这是我承受不起的,那也不是我认同的真实。恰恰相反,我的“求”很多。而我的“疯癫”部分地来自这样的关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改变之间关系的信念:

我先验地相信人类不会因自己的行动而彻底摧毁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社会和自然环境;我相信人具有应对环境变迁和自身需求而推动或引导社会文化变迁的能力;我相信社会文化和组织的变迁会导致个体的变化;我相信人的变化可以引起社会和组织的变化;我也相信个体努力可以导致人际互动的变化以及相反局面的出现。

在这些互动关系中,我也相信,学习、思考和行动所引发的个体与组织的思想的转变,是转变的关键所在。

回想一下你们在救助站的经历,在你们刚刚入驻时,机构督导老师的态度是什么,而当你们离开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又是什么?当你和你的小姐妹们秉承专业价值伦理,深切感受那些小朋友的需要和福祉,在机构理念和工作环境绝不完美的现实之下,在表面不可改变的限制之中,仍然坚持从小处着手,寻找可为之处,推动力所能及的改变时,你们的存在和工作,可能已经在机构中引发了怎样的组织变化?

再从组织的层面上看。昨天下午,老陈带着我和小郑老师去拜访市民政局办公室的杜主任,感谢他对我们本次实习的全力支持。谈话中,杜主任也谈到,尽管有种种旧习惯旧体制的应承,民政系统也在重视并采取切实行动来改变行风和工作理念,把对“民生”的关注和帮扶真正落实到机构变革和实际行动中。小龙的这件事情,根据小傅提供的消息,救助站也要求当地救助站协调媒体曝光和政府管理的工作,他们对服务对象的关怀也已经呈现出跟踪服务的全程性和整体性思路。

这些,不都体现了不可改变之下的变革吗?小新,你还在读书阶段,耐性的磨砺可能是你仍然要努力的功课之一;作为好朋友,在赞赏你的爱恨分明疾恶如仇的性格之外,我也坦诚地请你思考,在自己的性格中,是否存在着急于求成、变则求通变的成分?每个人的长处和短处都是相对的,某一角度的长处可能在另一角度下就成为短处。如果,经由这个事件的经历和反思,我们在个人性格上有更好的整合和通润,我们自己不也就有了新的成长和转变了吗?

相信,我上面的话不会伤到小新。“勇于面对”似乎也是你最近正在努力让自己拥有的品质。在这封杂乱的回信的最后,想和你商讨一下,如果我们可以得到小龙的地址,如果我们征得救助站的同意,以救助站的名义去小龙的家乡做一次外展跟进服务,你愿意和我一起前往吗?

昨天我睡的很早,可能你也一样。经过这一个月的实习,身心疲惫和良多收获都是我们真实的状态吧。好好休息,下个周一,带着实习中的感受和收获,你和你的同学们又要开始常规学习的生活,期待着你们表现出新的状态,积累更多将来以点滴行动推进踏实变革所需要的知识储备。

9 t+ q: K6 l- n, [. \2 z" J5 e. W

6 P, \0 d' y5 ?9 l  Q. o  {3 j! {3 n
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8263337318/

+ W8 r& P$ ]" ?) w
" l  l* E! F7 {# e3 m, o0 t) M: q% r- N- Q8 J0 C  x4 s

1 Q% e  N% P% H. h* f1 v3 p6 {0 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2-25 00:59 , Processed in 0.048560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