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进入规范化轨道
B1 g. ]( ~8 L$ u日前,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并对采购资金来源、采购方式、购买对象、受益群体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所谓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河南各级财政应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力度,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据了解,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般程序包括购买主体申请、民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实施办法》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方主要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取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级以上资质的优先;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无不良记录等。 此外,《实施办法》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包括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根据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河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公共事业主要由政府直接组织,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容易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机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的浪费。2011年以来,该省在郑州市金水区、宝丰县等地试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施办法》下发后,将在河南全省推行。 - {; O6 o$ v7 n0 f# l!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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