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394|回复: 0

[权威] 【广东深圳】社工人才将开始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清流资讯 于 2013-10-15 12:09 编辑
% J' [5 r8 K' h& H$ h: a1 d* I. q; V, t1 V
深圳社工人才将开始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 T. r. Z( C( j7 t+ _4 |
昨日,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拟定的2013年人才安居试点企业标准和名录的公示结束。此次共有2297家企业进入拟定名录,其中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将由该局对外发布。届时,备受关注的社工人才即可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
据介绍,市住建局在本次人才安居扩面工作中,将社工人才纳入了人才安居政策惠及范围。已通过全国(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考试且已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执业注册,同时符合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的学历、年龄等条件的社工人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向市住建局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此外,符合条件的社工人才还可申请面向人才的公租房;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的,缴交社保的最低年限可由5年减至3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 _. t' T, f7 O8 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2-26 10:25 , Processed in 0.063917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