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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首批法院社工进驻东莞中院 扮演中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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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批法院社工进驻东莞中院 扮演中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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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由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乐民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派驻的5名社工进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我市首批法院社工正式进驻法院。法院社工将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或组织提供专业司法社会服务,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未成年犯罪人员帮教等。
  扮演中立的第三方角色
  据介绍,为给市民提供专业的司法社会服务,今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
  在案件当事人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法院社工将扮演中立第三方的角色,一方面,疏导当事人不良情绪,促成当事人之间友好调解、解决纠纷;另一方面,运用司法社会工作个案、小组、活动等专业工作方法,开展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庭前调查以及庭后情绪辅导等司法社会工作。
  法院社工正式进驻法院后,将制订“司法社工普法‘三进’”项目,每季度至少一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同时,法院社工将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或组织提供专业司法社会服务,整合社会人力、物力资源,组建强而有力的司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专业的个案辅导、多形式的小组普法宣传活动。
  帮教未成年犯罪被告人
  据悉,针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案件中的“庭前走访”是法院社工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所谓“庭前走访”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前,社工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学校、家庭、社区等相关方,从多方面了解未成年嫌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精神状态、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表现等非涉案情况。社工将会依据走访得到的情况加以分析,了解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制作成书面调查材料,并在庭审时向法官出示材料,作为对未成年嫌犯量刑的一个参考性情节。
  在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决后,社工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延伸帮教。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社工将到被告人服刑地了解其改造服刑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教,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恢复、重建生活信心,协助其做好刑满后重新踏入社会的准备。
  社工骨干培训
  招募30名学员
  近日,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发布“举办东莞市社工骨干人才培训班”的公告。从即日起开始招募学员,8月中旬启动公益培训。
  据悉,该培训计划获广东省社会组织扶持基金支持,今年计划招募30名学员,培训时间为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培训主要是针对东莞具有2年或以上社区工作和项目操作经验的社工及民间公益人士开展能力提升计划。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士踊跃报名。
  本次培训将运用全新的培训方式,集结京港台粤优秀的师资力量,如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张和清,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北京近邻社会服务中心理事长杨静,台湾行动力体验学习中心NPO总监、中华组织发展协会秘书长吴佳霖等授课,主要围绕社会建设、社区服务、社工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四方面提升社工人才的综合素质。
  报名方式:报名表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grc2013@163.com
  联系人:杨超、詹伟忠
  联系电话:23071618

) e1 S3 T" _: s+ k4 t6 Y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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