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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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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 2013-03-28

  今天(3月28日)下午召开的广东省社会工作会议发布了“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

  1.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积极向社会放权。

  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508项。

  2.开展“三打两建”,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专项行动,摧毁了一批欺行霸市团伙,端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挖出了一批“保护伞”。

  3.改革社会组织体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召开全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稳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去行政化”、“去垄断化”,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全年登记社会组织4200个,增长13.8%。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工作。中山市青年联合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创建计划项目和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联合救灾计划项目获得“中国社会创新奖”。

  4.建立三级社会工作机构,完善社会建设统筹协调机制。

  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工作委员会。召开省社会工作会议。一些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社会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

  5.完成十件民生实事,解决一大批重点热点问题。

  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576亿,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涵盖就业社保水平、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多项指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6.推进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党群政社协同共治为重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珠三角地区以“政经分离”为重点、山区县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引领的农村综合改革。规范村居组织挂牌管理。妥善处理“乌坎事件”。在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推行工会主席直选。

  7.推出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建设。

  面向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组织共推出三批100项省级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各地也纷纷推出社会创新项目,形成省市联动、条块结合,体制内外共同参与社会创新的新格局。

  8.发布广东精神,引领社会道德新风尚。

  发布“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评选广东好人。妥善处理“小悦悦事件”。颁发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主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9.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展现幸福广东新风采。

  以“和谐、文化、健康、幸福 ”为主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全省各地推出2000多项惠民利民项目和活动,形成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10.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城乡收入比缩小至2.87:1。完成扶贫“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三年规划,实现3407个贫困村、15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012年是我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建设“1+7”文件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亮点纷呈。为展示去年我省社会建设的新成果,省社工委组织开展了“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的征集和评选工作。据介绍,此次评选向各委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社工委、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委员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共收到99个提名项目。经研究,整理出22个候选项目,交由各委员单位、各市社工委、咨询委委员、省社会创新研究联盟单位和网络公众投票评选,按得分高低最终评出“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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