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3〕87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專項計劃實施方案》(簡稱《“三區”社工人才專項計劃方案》,民發〔2012〕170號)要求,加快啟動實施首批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簡稱“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民政部支持第一批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到國家確定的中部和西部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覆蓋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困難團場提供專業服務,同時為這些困難地區培養5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選派和培養任務見《首批“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選派與培養任務表》(附件1)。 二、實施步驟 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在4月15日前按照《“三區”社工人才專項計劃方案》提出的條件要求,確定被選派與需培養的人員名單,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是簽訂支援協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填寫《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項目任務書》(見附件2),在4月17日前將《項目任務書》一式四份報送民政部社會工作司(以郵戳日期為准)。《項目任務書》正式簽訂后,民政部將按照《“三區”社工人才專項計劃方案》確定的經費支持標准,及時下撥選派工作經費。4月底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與受援縣級民政部門、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派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文本由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根據《“三區”社工人才專項計劃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自行制定。 三是開展專業服務。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在5月15日前,將選定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派駐到受援單位,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服務時間一般為1年。派駐前,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組織召開培訓動員會議,明確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被選派人員服務貧困地區的主動性與自覺性。 四是搞好評估考核。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定期跟蹤掌握“三區”計劃實施情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年度支援工作結束時,要以計劃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為重點,從派出單位、受援地區和單位以及被選派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角度,結合服務對象評價,對項目進行總結與考核評估。年度總結與考核評估報告要上報民政部社會工作司。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工作由部裡統一組織。民政部將於5月份發布“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班次計劃,明確每個班次培訓主題、時間和地點。請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按照突出需求、就近就便原則,做好受援地區需要培訓的社會工作人員報名組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視。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是中央做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支持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推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3年是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的開局之年,是探索經驗、完善制度、奠定基礎的第一年。任務完成效果,直接關系到下一步“三區”計劃的實施。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一定要站在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重視“三區”計劃實施工作,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完成“三區”計劃各項任務。 二是要搞好保障。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以及政府財政、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辦等部門政策與資金支持,為“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實施創造條件。要及時足額將選派工作經費(包括中部省份省級配套經費)撥付派出單位並確保其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保証被選派人員原有工資、津貼福利待遇標准不變。要切實做好派出單位與受援縣級民政部門的溝通銜接,為被選派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安排工作單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解決食宿等基本生活問題。要按照《“三區”社工人才專項計劃方案》要求,切實做好參加社會工作專業培訓人員的選派與保障工作。 三是要加強監管。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採取實地調研、舉辦座談會、電話和網絡調查等方式,加強對“三區”計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督促受援單位加強對被選派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監督,並在結束時將考核結果反饋選派單位,作為被選派人員年終考核和職務晉升考評的重要依據。對選派期間違紀人員,受援單位要及時通報派出單位,由派出單位做出相應處理,並及時報上級民政部門。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財政財務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加強經費監督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嚴格撥付程序,強化審計監督,保証專款專用。今年底前民政部將對各地執行落實“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四是要加強總結交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在“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實施中要注意研究解決存在困難與問題,注意收集工作信息、總結工作經驗,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大力宣傳先進典型與成功做法。民政部將通過部網站或電子簡報等形式及時通報實施進展情況。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重大問題,請及時與民政部聯系。 附件: 民政部 2013年3月13日 聯系人:社會工作司綜合處黃勝偉、劉東升 電 話:010-58123364,58123511(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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