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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报道] 苏州:轨交广济南路站可免费存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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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消息,为防止轨交站区周边停放电动车的电瓶被盗,昨起,广济南路站派出所在轨交1号线广济南路站试点推出电动车电瓶免费寄存服务,市民只要登记领取凭证,就可把电瓶免费寄存到站区公安查缉台,由警方看管。据悉,广济南路站电瓶免费寄存服务试点成功后,将在1号线其他站点陆续铺开。
  轨交1号线开通后,有不少市民的出行习惯是先开电动车到轨交站点,然后再换乘轨交,电动车就停放在轨交站区周边,但由于部分轨交站区周边没有停车场,市民电动车电瓶被盗的现象屡见不鲜。据轨交治安分局广济南路派出所所长周震介绍,去年该所共处理这类案件100多起。为此,从去年11月开始,全市各轨交派出所在电动车停放处装载护栏,加强辅警巡护,偷盗电瓶案件数量由原来每周10多起下降到每周1-2起,但未根本杜绝。此次推出的免费寄存服务将让市民放心出行。
  寄存时间:每天7:00———22:30
  存取地点:站厅公安查缉台,如民警或辅警正在巡逻,可拨打寄存热线65562110或当值民警手机。
  寄存领取:寄存电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动车软照,经登记相关信息后领取寄存凭证,警方不接受无证电动车电瓶寄存。
  领取电瓶须携带身份证及寄存凭证,寄存凭证丢失的须提供身份证及电动车软照,经核对相关信息后,方可领取。若需他人代领,须提供寄存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及寄存凭证。
  注意事项:寄存时间超过一个月未领取的电瓶,派出所将按照无主物品进行处置。寄存期间,电瓶出现质量问题,证明非因保管人过失造成的,根据《合同法》374条之规定,派出所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电瓶有明显损坏的,派出所不提供寄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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