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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政策制度] 国务院将出台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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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时间:2012-12-28 10:10:10
    法制网讯 记者 张维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7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透露,到今年年底,有18个省份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2个省份建立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所有省份都制定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政策,全国养老床位数达到39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达到20.5张。
  据李立国介绍,今年民政部启动了“推进年”活动,实施了“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42个城市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制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迈出重要步伐。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湖北、广东、甘肃等省份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广东、重庆、甘肃、青海等省份加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北京、天津、上海、浙江、陕西等省份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江苏、福建等省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上海市政府制定了每床最高可达12万元的养老床位补助政策,北京、浙江、广西等省份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南京市率先实行社会养老服务业准入制,青岛市率先建立了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制度建设也加快了步伐。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将要出台《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
  李立国要求,要依据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国家层面制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鼓励民间资本和多元主体兴办养老机构,实施全国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工程,力争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5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4张。
  此外还要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支持多元主体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失能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信息网络系统,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辅具配置、安全援助等服务。要积极支持发展以日间照料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城乡社区老人日间照料、托老所、互助养老等服务设施建设,力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65%城市社区和35%农村社区.要推动高龄老人津贴和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基本覆盖,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executive/content/2012-12/28/content_40945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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