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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低保标准 明年提至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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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低保标准 明年提至510元
                                                   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2012-12-06 08:17


                                                                                        在雨中。 胡国球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东莞计划明年将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10元。东莞市将尝试对通过发动社工力量,对困难群体进行精神救助。
  目前,全市有低保对象10821户、2500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5%,年发放保障金5091.19万元,每人每月补差233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以及绝大多数因病、因灾、因残、因老、因孤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有关规定,计划于2013年再次提高低保标准,由现在44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510元每人每月。有关请示已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科长郑文辉介绍,东莞的低保标准两年变动一次,提升幅度主要依据近两年东莞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和物价增长比例制定。此次调整后,东莞的平均低保标准将仅次于深圳和广州部分地区,在全省列第三名。
  市民政局表示,接下来,将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大格局下,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此外,东莞还计划设立市社会救助中心,并在各镇街设立派出机构,市、镇民政部门负责全市社会救助的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社会救助中心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社会救助具体事务的办理和服务工作,实现管办分离,提高工作效率。
  此前,韩双凤溺子事件曾一度引起社会对困难群体精神救助的关注。市民政局表示,东莞将尝试引入专职社会工作者介入社会救助工作。
  郑文辉介绍,目前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上,如何满足困难群众精神层面救助需求,实现全方位救助已成为未来社会救助的重要课题。接下来,民政部门计划逐步在全市推行专职社会工作者介入社会救助,充分发挥专职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救助领域的作用,实现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的相结合,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的长远效应。
  (黄少宏)






原文链接:http://finance.qq.com/a/20121206/0018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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