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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继中山3月石岐区出台全市首个对本区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外,近日西区、三角、南区、五桂山等镇区纷纷出台政策奖励获得社工资格证书人员,以吸引更多的人考取证书投身社工行业。- m% `- k9 u, W5 `" r(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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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已有多个镇区出台奖励政策,其中南区标准最高,该区针对区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的全体干部员工,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50%;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40%;取得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30%;同一层次学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 Y7 o$ a. `: u3 y
" L* C; m/ {( |, A1 a* ? 从今年3月开始,石岐区、西区、三角、南区、五桂山等镇区接连出台奖励办法。其中,南区资助奖励标准最高。针对区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的全体干部员工,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南区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50%;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40%;取得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30%;而同一层次学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2 _4 |% h8 x' i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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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虽没有制定专门针对考取社工证人员进行奖励的文件,但在区《关于实施社区居民就业创业工程的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参加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技能考试,获得初级工以下(含初级)技能证的,由区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中级工技能证的,由区一次性奖励1500元;获得高级工以上(含高级)技能证的,由区一次性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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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沙溪镇、民众镇、南头镇、小榄镇、黄圃镇等镇区也在酝酿制定奖励办法。其中,民众镇、南头镇奖励方案将有望年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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