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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 科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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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南路街司法所  丁红芳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一点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
社会工作可以在人们遭遇困难的各个方面和领域开展服务。当人们遇到生活、工作等各种比较复杂的问题时,社会工作可以介入其中帮助解决问题,因此,社会工作的领域十分广阔,涉及各类人群,如老人社会服务、儿童及青少年服务、妇女社会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家庭服务、学校服务等,当然也包括针对违法犯罪人员的矫治服务,又称矫正社会工作,而社区矫正只是矫正社会工作内容的一个方面。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批助理社会工作师,同时拥有中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有三年社区工作经验,现在担任社矫专职社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在社区矫正工作领域摸索、实践了半年有余,略有心得,愿在此分享。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也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领域,但因它的服务对象是以监外服刑人员为主,因此服务具有一种强制性。而一个成功的社工个案的前提是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然而面对被迫接受矫治服务的社区矫正对象,如何消除他们的抗拒、逆反的心理,瓦解他们的自我封闭防御机制,与之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对于社矫社工来说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指一套用以支撑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哲学信念,它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热爱人类、服务人类、促进公平、维护正义和改善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想追求,激励和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是:接纳、尊重、不批判等。正是在这样的专业理论指导下,我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宽容、理解,真诚地和矫正对象以及他们的家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争取他们对我的信任,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记得上岗不久后的一天,有一职务犯罪的矫正对象姜某来所交思想汇报。此人身上丝毫没有一般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的唯唯诺诺,反而在工作人员面前理直气壮地数落着社区干部不应该提前催促他交思想汇报等不是,流露出对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抗拒心理。一个月后,姜某再次来所交思想汇报。为了确保今后对此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热情而谨慎地接待了他。在谈话过程中,我不经意间问及姜某的社保缴纳情况,他说,现在的单位没有为他办理社保,自己也不清楚社保的有关事项。我连忙说:“您把您的身份证号告诉我,我可以帮您在网上查一下。”姜某回去后,立即打电话将身份证号报给我。因姜某以前是省直事业单位的,在网上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我如实地告知姜某这一结果。谁知,姜某竟被我的这一举动深深感动,感慨地说,自从我判刑后,很多以前的朋友见了我就躲开,没想到你还能对我这么关心,谢谢你啊。后来,他主动加我为QQ好友,经常主动找我聊天,口口声声以“朋友”相称。
社会工作的接纳、尊重、不批判等原则,用于刑释解教人员同样行之有效。记得有一次,我接待一刚刚刑满释放的帮教安置工作对象程某。当时,程某一进门,就摆出一副无赖的架势,说:我现在回来找不到工作,父母也不肯管我了,老婆又刚生了小孩,你们应该给我办低保,不然我只好再去偷了。我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但想到自己是一名专业社工,仍然热情友好地接待他,微笑着并耐心地与其交谈。我首先表示理解他的困境,向他解释本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告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办机构是社区及街社会事务科,坦诚指出以程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不属于享受对象,同时鼓励他,堂堂七尺男儿应靠自己的力量摆脱困境、立足社会。当得知程某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时,我赶忙请精通法律的代所长为其解答。临走时,程某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刚才是我态度不好,请你原谅,谢谢你了。我笑着说:“没关系的,你们生存本就不易,如果我们都不能理解你们,那还有谁能理解你们呢?”
类似的例子不止一件。凡此种种,使我深信: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社工,只要将社会工作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并在服务过程中充分展示出来,是可以建立起良好的、相互信任的专业工作关系的。
社会工作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人在环境中”。社会环境是由家庭、群体、单位组织、社区、制度、文化构成的。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是交互影响的,因此人的行为,不管是正常还是异常的行为,都是与社会环境互动的结果。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运用社会工作的这一理论来分析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青少年犯罪行为。通过了解青少年矫正对象的种种情况,我发现青少年犯罪,多数与家庭经济状况居于中下水平、父母受教育程度偏低、或父母忙于生计无暇与子女沟通、社区周边环境较差等有关,特别是受到朋辈群体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团伙犯罪)。因为青少年在对许多事情尚存迷惑的同时,同辈团体成为青少年的一个重要支持源,他们也较容易接受同辈团体的行为标准,而无论其是否符合社会规范。
当我依据社会工作的这一理论向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家长求证时,有的家长立即向我大倒苦水:“我的孩子就是被他的那些朋友害了,本来他的本质不坏的,就是那些人教坏了的……”甚至有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与以前的同伴接触,拒绝孩子参加一些社会活动。
同样,我依据社会工作的这一理论,提醒青少年矫正对象及其家长,今后要注意发展、建立良好的人际网络,家庭成员之间要彼此尊重,学会如何有效的沟通。这一举措得到家长的认同和响应。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师是一个单一的角色,而在社会服务过程中,作为现代社会职业的承担者,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多种角色,如劳务服务和物质帮助的服务提供者、精神支持者、倡导正确行为的倡导者、对服务过程进行控制的管理者以及为服务对象争取有效资源的资源争取者。其实,根据需要变换角色的过程,就是从不同侧面运用多种形式、方法,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从而实现助人自助的目的。如在社区矫正实际工作中,社矫社工帮助社矫对象落实临时救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帮扶政策,帮助协调相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信息,扮演着服务提供者、资源争取者的角色;组织开展个别教育、集中教育活动,既是教育者,也是正确行为的倡导者……
社会工作本质上属于道德实践。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是将服务对象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对人类的热爱,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支持,对人类潜能和对专业本身的信心,激励社会工作者克服种种困难,完成助人使命。
虽然本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时间不长,体会有限,却也足以感受到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巨大作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社工,仅有心理学、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科学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除了具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般性法律知识外,必须以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为主、以心理学理论为辅,才能真正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
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工作,因此,社会工作者身上肩负着社会的使命,维系着社会公众的期望。我相信,如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是一群认同并遵循社会工作价值准则、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对社会有着高度责任感并甘于奉献的人,一定会成就社区矫正这一伟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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