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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广州四年后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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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小琴 于 2011-8-15 17:17 编辑

2011年08月15日09:04    来源:《广州日报》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日前印发,摘要如下:

  街道要建“一队三中心”

  ●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原则上区(县级市)直接面向居民群众的相关职能和事权,要下沉至街道。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下达到街道的任务和要求,应连同权限、人员、经费等一并下放。

  ●到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规范建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责和委托事项,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规定,规范购买服务的项目范围、工作程序、操作方式及质量标准。健全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和社区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

  ●推动就业、社保、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型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型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

  ●健全社工使用选拔机制,完善社工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

  ●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的民意诉求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引入社区,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

  流动人员居住“一证通”

  ●完善对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依托居住“一证通”制度,逐步实现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强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机构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形成一站(政务服务中心)、一网(四级信息网络)、一台(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一库(社区服务管理共享数据库)、一页(市民网页)、一卡(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统一协同、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和完善社区信息网络管理。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应用。

  ●完善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五个一”工程建设,2012年前,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休闲公园、一个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视频监控系统。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

  1.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社会转型和基层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层平台。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础作用,使“社会人”成为“社区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2.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平台。建设幸福广州关键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让市民群众各种需求和问题在街道、社区得到接纳、回应和解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幸福,实现需求满足在社区、矛盾化解在社区、关系融洽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就有了基础载体和基层平台。

  3.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必须是高水平、高品质社会服务管理示范区。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直接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

  二、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4.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以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夯实基层为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依托,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

  5.总体目标。加快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理顺体制、夯实基础阶段(2011-2012年)。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清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合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趋于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区居民普遍感到办事方便、服务到位、安全舒适。

  ——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阶段(2013-2015年)。社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水平提高,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功能完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共建共享、良性互动阶段(2016-2020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趋于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显著增强,形成美好社区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三、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街道、社区组织运行体系,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6.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街道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街道服务管理效能。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同步推进街道人员整合,按照“科学配置、一职多能、竞争择优、待遇保障”的原则对原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精简,整合后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管理。街道“一队三中心”组建及人员整合工作最迟在201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

  7.推动职能部门事权下放。按照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夯实基层的要求,推动职能部门减负松绑、加强指导,积极主动下放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相关职能和事权,支持配合街道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原则上区(县级市)直接面向居民群众的相关职能和事权,要下沉至街道。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下达到街道的任务和要求,应连同权限、人员、经费等一并下放。改进街道、社区工作考评制度,整合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实行综合考评。

  8.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分工协助、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快在社区推行直选,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到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规范建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责和委托事项,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改居、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9.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职责,完善政府职能分层体系及相关制度,在街道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部门与街道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强化属地化管理,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以及人员、经费等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指挥、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派驻街道的行政机构在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街道的协调。在街道综合执法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监督等部门行政执法之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区服务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推动服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四、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0.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以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为原则,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综合运用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多种财政支持形式,促进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化参与公共服务的局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规定,规范购买服务的项目范围、工作程序、操作方式及质量标准。健全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合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数量,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准入,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服务,推进社区商业和居民服务业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

  11.大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和社区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完善税收、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搭建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自主发展。建立分类评估和退出预警制度,着重加强后续执法监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律运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制定公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类别和项目。推动就业、社保、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型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型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搭建社区教育平台,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建设。

  13.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开发社会需求大、缺口大的社会工作岗位,优化全市社工岗位设置。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推行社工资格认证制度。支持在穗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向社会工作倾斜,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深化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健全社工使用选拔机制,完善社工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

  五、加快构建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公众参与体系,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14.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的民意诉求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引入社区,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依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15.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精神需求、构建和谐关系为重点,广泛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现代公民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弘扬岭南传统文化,发展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和互助、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我为人人幸福、人人为我幸福”和“睦邻日”、“邻里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有序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幸福社区。抓好文明社区示范点创建,完善文明社区动态管理办法。

  16.完善对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流动人员、境外人员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实施流动人员分类动态管理。依托居住“一证通”制度,逐步实现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人文关怀,落实积分入户政策,吸纳优秀流动人员参与社区自治工作,帮助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与社区居民共建家园、共享和谐。建立健全境外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在穗境外人员登记和就业许可制度。

  17.促进特殊人群更好融入社区生活。建立帮扶援助和回归引导机制,加强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帮助、矫正、管理。加强对社区精神病、艾滋病患者和吸毒人员的治疗、管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帮助社区特殊人群解决就业、就学、生活和家庭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融入社会。以专业化社工机构为依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

  18.形成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合力。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整合社区力量,规范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完善多层次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区基础作用,推动管理关口前移,发动社区居民力量,提高街道、社区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有效应对各类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基层防线。

  19.建立健全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机制。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领导协调机制,完善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保障激励制度,构建“志愿时”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认证体系,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搭建社区志愿者与各类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交流合作平台,拓宽社区志愿服务渠道。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专项志愿服务。弘扬助人自助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20.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广泛发动居住生活在社区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联系社区和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实现共同管理、自我服务、和谐发展。明确驻区单位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发挥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社区环境。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服务管理方面的联动作用,推行居民代表与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实施社区服务荣誉制度,命名表彰社区服务先进。

  六、加快构建和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支撑保障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效能

  21.规范和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市、区(县级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网络向街道、社区延伸,构建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家庭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机构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形成一站(政务服务中心)、一网(四级信息网络)、一台(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一库(社区服务管理共享数据库)、一页(市民网页)、一卡(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统一协同、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和完善社区信息网络管理。

  22.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应用。依托信息网络,挖掘社区服务资源,构建政府与居民互动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在线支付、自助终端等基于网络的社区服务业,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交通、餐饮、医疗保健、物业管理、休闲娱乐、中介、家政等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

  23.完善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五个一”工程建设,2012年前,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休闲公园、一个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视频监控系统。突出抓好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明确规划建设标准,确保满足家庭服务需求。大力整合社区文化站、工疗站、党员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服务场地资源,强化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推动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体育等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规范商业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管理,推行社区环境整治小工程计划,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服务管理投入的主渠道地位和导向作用,将社会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市、区(县级市)财政预算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常住人口数量为基准设立社区活动经费。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公益服务类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服务管理,形成社会服务管理多渠道投入和多元化供给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顺利推进

  25.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各区(县级市)党委要从真正实现“固本强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各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领导,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推进区域化党建,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确保社区党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推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实行党员社区登记亮牌和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创新引领社区服务管理创新。

  26.强化组织统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市、区(县级市)党委成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作为政府社会建设的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加强政策制定,进一步制定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政策体系,加快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建设指标体系,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干部专题教育培训,增强领导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加强分类指导,不断积累经验。

  27.健全考核、激励和约束制度。围绕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街道、社区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政府、中介机构、公众等多元协调互补考评机制,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突出“群众满意”的考核权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配好配强街道党政正职,选调年轻肯干、充满活力、有事业心的干部充实街道领导班子。对敢想会干、实绩突出,长期在街道、社区一线工作的干部,在职级配备、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街道、社区干部监督奖惩机制,把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系统紧密结合起来,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28.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关于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理解、支持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组织观摩评比,每两年开展一次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在社区服务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为社区服务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建共享幸福社区、加快建设幸福广州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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