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报业网 2009-02-06 0 s* A7 z7 V6 G
本报讯 (记者 梁茜)“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可以不做,它是一种商品,政府可出钱向专业性的社会组织购买。”昨日,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在“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先试先行”赴荔湾、海珠、越秀三区的调研中指出,学习香港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经验,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今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今年内市政府将会出台具体的方案,大力推行这项举措。目前,荔湾、海珠、越秀三区各有一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试点。 - C' V( E* }) T" s& q& r- M( A
0 y+ p8 ?( J) G# Y: b 陈国在调研中称,政府在公共服务甚至在事务性的社会服务方面,过多地大包大揽,造成服务效能低下、行政成本高企等问题。而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不要自己包揽这类工作,可以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由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去提供。“香港有8成的社会服务都是政府向非政府机构购买的。7 s! s, _& }. Q$ f/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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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9月,广东省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发展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政府也推出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实施意见稿,其中着重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把它作为先行先试的主要举措之一。; r& g- J- C% l! c3 Z
7 J% h t' y, M4 F5 R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试点,几个社会组织机构都面对同样的困难,那就是财政划拨的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足,税收政策上没有优惠,专业社工人才的不足。大同服务中心的副总干事李习勇希望,财政部门能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此,陈国表示市政府将尽快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财政会给予大力的支持。7 d F, ?0 Q2 x: z8 [5 {# G9 ?7 j
+ B$ M( \9 v& r* H 三区“政府买社会服务”试点 ! [ O. X U9 J. Q - I0 D& O# Y8 } ●荔湾:区财政拨出100万,向大同服务社会服务中心(首家市级民办专业性社工服务机构)购买了两项服务:帮助花地街低保人员的就业服务;帮助冲口街道农转居人员的就业服务。 + L' P) r/ ^ X4 L8 D : L. k& @/ ]4 K# A$ l. V8 A$ } ●海珠:区财政投入200万元,购买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的社会服务,成立“青年地带”青少年社会工作试点,在海幢、赤岗、华洲等街道为失业、失学、行为偏差的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就业等服务。 ; Q8 J O3 e( S. o! y/ j - I g, E x6 K' t4 v ●越秀:区政府购买了即将于本月18日正式挂牌的阳光社区工作站的社会服务,给建设街群众提供居家养老,扶持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再就业等多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