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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简介 | | & \: B+ g J7 C- q6 [# D9 n* C
课程概况) L" m @5 F. d* c4 {" f0 C- K5 h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社会事务不再由政府包揽,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伦理和道德也远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同时,城市和农村贫困、下岗失业、老龄化、青少年犯罪等大量新的社会问题持续产生,所有这些社会重大变化都迫切需要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制度尽快建立起来。与此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已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委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针对全国范围内尤其是上海地区对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给予明确的任职资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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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作为上海市第一个开展《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实验性培训机构——五加一证书培训中心,运用独特的“三维立体培训模式”,聘请理论界专家和企业界资深管理者、参与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研究的专业人士联袂授课,全方位地提升学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 ^8 A5 v& H- k. p
" e) u" \9 `/ Z5 a5 i) u% k, e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五加一”的专业培训,不仅仅使您获得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更重要的在于您将所学知识与技能投入实际工作中,提升您的潜在个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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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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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 F' Z* u+ ~% |8 u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社会工作的基础知识与技能,能够对一些问题较简单的主进行辅助性直接服务,同时能够具备辅助性行政工作的基本技能。 ?+ i6 U! g4 Y; `: q. 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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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培训对象:在社区、学校、医院、司法、民政、企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内,为儿童、青少年、老年、家庭、残障人士、吸
( K6 |. }0 j; u4 Z9 ^: y1 Q毒和社区矫治人员等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在社会工作、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领域内的管理者、社会工作督导、决策者, [: f9 W, q- F) s4 O9 K9 Z
以及高水平的社会工作研究与培训人员。' q0 C# l% J-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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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鉴定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 | 社会工作者(四级): |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者。
) G( B# t# e1 g8 U V, o0 O7 ?2、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高中以上,从事社会工作相关职业3年以上者。 | | 社会工作者(二级): | 1、持有本职业或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员(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F9 F. H! |: |8 n
2、取得本科学历后,或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 t l) Q1 R. p) r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者专业博士学位; | | | *注:* o o t3 v6 t' G) H" `
相关职业包括:民政、街道、心理医师、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等领域内的基层工作者等。
9 }" W0 A7 ]0 }* I0 u" K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医学、行政管理等人文社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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