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社工伤不起 于 2011-5-15 04: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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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V/ }! Y H% b# F: V2 `此文的某些观点我们不敢苟同,特撰此文,辩论辩论。 社工提出工资问题就不全面了吗?不过,此文的分析倒是极其简单。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社工可以提出提高自己的工资吗?当然可以,农民工可以、公务员可以、企业职员可以,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度,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发出增加自身福利的诉求。可是我们这些小小社工,提出一下自己的诉求,却被扣上“社工心态扭曲”的帽子,如此恶毒的控诉,谁能承受?社工,伤不起啊!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表示:深圳5年后建成民生幸福城,提高福利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0-12/22/content_18661745.htm 增加社工福利待遇,不仅符合我国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也符合我市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要求。所以全民都可以提出加福利、增工资的诉求,提高我国的的居民收入,在经济上的意义是:提高内需,在社会上的意义是:促进社会公平,在政治上的意义是:我党的永葆生机。所以,社工,公民的一份子,发出提高工资的声音没有错。既有理论依据,又具现实意义! 这里给这位朋友提个建议,你拿出《1+7》精神可嘉,但文件要看最新的,不仅市里的文件要看,国家的政策、社会大局也了解一下,一定要全面分析。 文章的第二点“社工工作不同,工资产生偏差”,这句话没有问题,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但并没有分析是如何的工作不同,导致如何的偏差。在这里撇开社工因工作努力而得到晋升(督导助理、见习督导)而得到的工资增加。就我个人的观点来说,现在的一线社工,有些机构实行了绩效考核,可能有多劳多得的情况,但放在全市层面,这个“多劳多得”也不一定站得住脚,如机构A的残障社工干的活比机构B的司法社工多,但不见得前者的工资会比后者的工资高。 6 r. E5 n& b% g; c4 h- M. y
“但凡把精力花在工作上的同工,工资都有所提升;但凡把精力花在考虑工资上涨上的同工,工资往往停而不前”。文中的这一观点实在不敢苟同,把精力花在工作上和精力花在工资上涨上进行二元独立,让人误以为花心思工作的社工就不会提出工资上涨要求,而提出工资上涨要求的社工则肯定没花心思工作。 “同工肯定同酬,但现实是现在并非同工,因此,不同酬也顺理成章”。现实中的不同工是怎么样的不同工呢?真的是多劳多得吗?如何顺理成章?不解 虽然,此文有考虑到机构的难处,提出社工工资上涨的制约因素,但我也实在搞不懂你站在谁的立场来说话!站在机构的立场吧,是不是应该呼吁各级政府统一拨款标准、呼吁行业建立社工工资职级机制。站在民政局、社协的立场吧,是不是应该呼吁将社工购买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社工福利待遇,留住社工人才。 最后,社工的物资生活就并不富足了,何必再剥夺我们的精神满足呢,我们不过就发发声,叫叫奶吃,胡乱被你扣个心态乱、甚至心态扭曲的帽子,我们实在是经受不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