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499|回复: 0

[家庭暴力] 参加“家庭治疗工作和家暴处理活动”分享--- 林伟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3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社工哥哥 于 2011-4-13 23:07 编辑
; K: X8 T- m% A5 g( T; R, p. Q0 \1 |  a* h5 B
来源:http://sgjlpt.blog.163.com/blog/static/10982479420104139573739// N/ |4 r, h0 U% f2 K) x3 @- ~  ]1 U

是很早就听说了诺亚方舟这个社工交流平台,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去参加过,今天终于有了动力和时间去亲身感受诺亚方舟这个交流平台的气氛,声誉果然名不虚传。我这个人是比较容易走神的,今天的活动过程却注意力比较集中。这次是主题“家庭治疗工作和家暴处理活动”,非常感谢资源提供者,30多年的社会工作经验,从事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儿童保健,学生的监督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对NLP有深入研究是的香港的黄信先生,还有黄信先生的同事

WINNIE。当然也感谢维持诺亚方舟平台的辛苦忙碌的管理人员。

; @4 Y7 G  h" E- s+ H
<P p

今天的活动上午主讲是黄SIR,主要内容是香港处理家庭暴力的原则、服务内容;下午主讲WINNIE,主要内容是香港虐兒个案的处理流程和家暴处理的注意事项,讨论环节是"家暴的界定标准",

在中国内地,家长打孩子是很普遍的,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视为是虐兒和家暴双方改变动力不足,社工该怎么处理。在这里我分享我的一些收获。

. ^' w* H  E  P  v1 ~& P4 k9 Y
<P p

一、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更了广阔视野。1、以前一直不认为施暴者是受害者,参加了这次活动后,才知道家暴没有赢者,包括孩子;2、同性同居的暴力也属于家暴的一种;3、香港处理家暴是跨部门跨专业合作和提供一站式服务的;4、香港在处理虐儿事情中可以申请“保护儿童令”;5、在香港,防家暴比较健全的法律保护体系,家暴也是刑事案件。通过一天的学习,懂得了家暴的很多东西,受益匪浅。

2 u* \- X1 p$ \; _* `% A. j
<P p

二、家庭暴力双方都是受害者。以前一直不认为施暴者是受害者。如果施暴者是男方不会来寻求外来力量帮忙或投诉,有时候还到处宣扬自己才是一家之主或有男人魅力;如果施暴者是女方她觉得自己才是女强人和女中豪杰。参加了这次活动后,才知道家暴没有赢者,包括孩子。因为施暴者在当时的情境中压力和情绪都到了极限才会动手打人,在身体和精神上也饱受痛苦;对家庭的和睦和完整性有很大的伤害。在中国家暴中几乎忽视对小孩子的负面影响。父母发生家暴,家庭遇到了威胁,小孩子会感到不安和内疚,觉得自己才是父母发生家暴的原因;也可能担心自己被父母抛弃而愤怒;孩子无法在父母家暴中保持中立,站在父亲一边,或者母亲一边,后果对孩子的性格发展都是不利的。


. W- {7 @& e5 O$ ?2 ~' a& Q. g& Q) f<P p

三、不要以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来处理家庭暴力。社会工作的原则告诉我们在工作中要保持中立,案主自决等,但在开展工作中不同程度渗入了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时候我们认为施暴者只是一次性偶然施暴行动,为家暴求助者疏导情绪,其实案主回到家里可能仍然面临被施暴,因为我们并没有为救助者提供解决问题的实质性帮助。处理家暴需要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特别是施暴者。有时候家暴只是表象,可能还有其他主要原因没有告诉我们,我们就会自以为是地对症下药。

' G0 _5 R1 N% P$ ~$ _$ {0 A0 U
<P p

更多时候,我们倾听求助者的受到非一般的虐待时,我们可能倾向求助者选择离开或者离婚。但有的受到这样的虐待十几年或者几十年都没有选择离婚,是因为他/她为了保一个完整的家。


1 s+ H; {5 m# }8 d- K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

备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1-24 01:05 , Processed in 0.058624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