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碧莹)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起,市直部门增加购买社工岗位92个,其中团市委1个、市残联5个、市教育局20个、市司法局10个、市卫生局24个、市妇联8个、市民政局3个、市总工会5个、试点企业16个。
增加购买社工岗位后,市直部门购买社工岗位所需经费将增加558万元,列入201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其中:市直学校增设20个120万元,纳入学校生均成本经费中解决;市残联部门增设5个30万元,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决;其他市直部门及补助试点企业购买的社工岗位68个408万元,由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决。
据了解,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于2009年下半年正式启动至今,共有民政、教育、团市委、妇联、残联、卫生、司法、新莞人服务管理、市政法委禁毒办等9个市直部门和莞城、石龙、虎门、东城、寮步、横沥、南城、中堂、长安、樟木头、凤岗、清溪、石排等13个镇街开展试点,共购买360个社工岗位,其中市直部门的有182个社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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