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115|回复: 0

[台湾社工] 台湾一男社工竟性侵育幼院少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海网2月24日讯 社工竟成恶狼!高雄市某专门收容少年的育幼院传出社工性侵少年事件,一名庄姓男社工利用少年睡觉时趁机抚摸性器官,有少年受影响性侵其他同伴,直到某少年转至另一家育幼院向社工告发才曝光。高雄地检署依与未满14岁男子性交及趁机猥亵罪,起诉并求处9年徒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这名疑有恋童癖的社工已遭解职,他承认有抚摸少年性器官,否认与少年发生性行为;一名了解此案的社工员说,共有4名少年受害,由于庄姓社工员很照顾他们,彼此感情很深,事后庄某也承认错误并向家属下跪道歉,因此有几名少年翻供,还为他求情,不过检方仍根据双方自白将他起诉。

  这名社工于2005年至2007年任职育幼院,到职不久即持续对院内少年性侵,被害少年从7岁到16岁不等。这些少年都是睡觉时被抚摸性器官,直到少年有生理反应惊醒,狠狠瞪他之后才停手;

  前年底一名少年转院,才向其他社工说出遭性侵一事,检警调查后发现,另有一名少年遭到其他年长少年性侵,这名少年不堪长期遭性侵,坚持控告这名社工及性侵他的少年。

  高雄市社会局副局长许坋妃说,当时社会局立即成立危机处理小组主动深入追查,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处理,并以孩子监护人角色,向法院提起独立告诉,控告这名社工。

  高雄市慈惠医院院长文荣光说,这名社工员应是罹患性偏好症当中的恋童或恋少年症,本身也是病人,藉此达到兴奋,属于强迫性喜好,无法控制自己,也容易再犯,会伤害无辜,应接受治疗。

备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1-5 19:36 , Processed in 0.057562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