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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工云南孤儿院性侵犯案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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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一名社工被控在云南孤儿院非法与女童性交、严重不道德行为及非礼罪,香港高等法院15日裁定罪成,还柙等候心理医生报告,押后至下月6日判刑。

  被告是49岁香港社工李国华,在云南开设孤儿院,收养当地孤儿。他被控在2005年9月至07年7月,以利诱方式,性侵犯两名16岁以下的女院童。事件直至一名捐款者到云南探望孤儿时,收到一名女童指自己被人非礼的字条后才揭发。

  高等法院陪审团退庭商议后裁定3项非法性交、严重不道德行为及非礼罪成,但另外两项非法性交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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