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4年9月4日- 根据有史以来最大范围的相关统计数据,针对儿童而施加的身体暴力、性暴力和精神暴力等多种类型的虐待和伤害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而在世界各地,人们对暴力的长期容忍使之“隐藏于眼前”。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东尼·雷克说:“这是令人不安的、没有一个政府或家长愿意看到的事实。每一个数据的背后都折射出孩子应受到保护、享有安全童年的权利被践踏这一令人愤慨的现实状况,我们只有直面真相,才能改变错误的观念:认为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很正常而且可以被允许都是不对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报告《隐藏于眼前》,从190个国家采集数据,反映出暴力往往发生在他们生活的社区、学校和家庭等这类本应对儿童来说是安全的地方。报告详细描述了暴力行为所产生的长远影响,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几十年的生活。曾遭到暴力伤害的儿童更容易成为失业者,生活在贫困中,并使用暴力对待他人。作者指出数据来自那些能够而且愿意回答调查问题的个人,因此本报告显示的是最低的估计数。 报告的主要发现包括:
· 性暴力:全世界大约1.2亿(约1/10)年龄在20岁以下的女孩有过被迫性交或其他形式的被迫性行为,在15至19岁已婚的少女中,有1/3(约8400万人)曾遭受过她们的丈夫或伴侣施加的情感、身体或性行为的暴力虐待。来自伴侣的暴力行为普遍度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赤道几内亚达到70%或更高,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津巴布韦为50%左右。2009年对瑞士全国15至17岁青少年所进行的调查发现,22%的女孩和8%的男孩经历过至少一次有身体接触的性暴力事件。最普遍的性暴力形式对两性来说都是网络侵害。
· 凶杀:2012年,凶杀案造成了9.5万20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丧生,占当年全球凶杀案受害者总数的五分之一。在巴拿马、委内瑞拉、萨尔瓦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西、危地马拉和哥伦比亚,凶杀是导致10至19岁男性死亡的首要原因。尼日利亚是儿童被杀害数量最多的国家,高达1.3万人。在西欧和北美国家中,美国的凶杀案发生率最高。
· 欺凌:全世界年龄在13至15岁的学生中,有1/3以上学生经常在学校遭受欺辱;在萨摩亚,这一比例为3/4。在欧洲和北美,近1/3年龄在11至15岁的学生报告欺凌他人;在拉脱维亚和罗马尼亚,将近3/5的学生承认有欺负别人的行为。
· 暴力惩戒:在58个国家中,有大约17%的儿童遭受严重的体罚(击打头部、耳朵或脸,或用力、重复地击打)。在乍得、埃及和也门,超过40%的2至14岁儿童受到严重体罚。在全球范围内有3/10成人认为体罚是抚养孩子所需要的手段;斯威士兰有82%人说体罚是必要的。
· 对待暴力的态度:将近半数13至19岁的少女(约1.26亿)相信在某些情况下,丈夫欧打妻子是合理的。在阿富汗、几内亚、约旦、马里和东帝汶,这一比例高达80%。在60个拥有两性数据的国家中,28个国家中认为欧打妻子有时是正当行为的女孩比例高于男孩。在柬埔寨、蒙古、巴基斯坦、卢旺达和塞内加尔,相信丈夫欧打妻子有时是合理的女孩大约是男孩的两倍。来自30个国家的数据显示大约7/10年龄在15至19岁的女孩曾遭到身体上的暴力伤害或性虐待或两者都有,但从未寻求帮助:她们中的很多人不认为自己遭受虐待或将之视为一个问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六项策略以帮助上至政府、下到家庭的整个社会预防并减少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这六项策略包括:为家长提供支持;帮助儿童掌握生活技能;改变观念;加强司法、刑法和社会制度以及服务;获取有关暴力行为的证据和提高认知,以及由此产生的人工和社会经济成本,以期改变人们的态度和行为规范。
雷克指出:“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每时每地都在发生,对许多儿童造成的个体伤害是最严重的问题,不仅如此,同时它还撕裂社会结构,破坏社会的稳定和进步。然而,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拒绝让暴力留存于阴暗处,它是可以加以预防的。这份报告提供的力证敦促我们为了全世界孩子们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而采取必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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