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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市社工委:努力做东莞高水平崛起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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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16 16:40 编辑

■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卢寿维 本报记者 郑志波 摄
  东莞时间网讯 “作为社会建设与管理部门,市社工委将努力做东莞高水平崛起的助推器,为争当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作贡献。”昨日上午,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卢寿维在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表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新发展战略,对我市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市社工委围绕党代会精神,结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工委的工作实际,专注顶层设计工作,统筹协调多部门开展社会工作,努力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
  统筹协调多部门开展社会工作
  据卢寿维介绍,市社工委于2011年12月9日挂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政法、信访和民政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实行委员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信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外事局、市法制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等28个部门作为委员会成员单位,派出委员。
  市社工委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按照委员会的决策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社会工作咨询委员会今年4月成立
  据了解,市社工委的主要职责包括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等。
  “我们将在4月份成立由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组成的社会工作咨询委员会,人数在20至30人,用来增强市社工委的统筹协调力度和宏观指导能力。”卢寿维表示,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工作,是社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政策出台合不合时宜,都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为此,市社工委将组织成立非官方的社会工作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新莞人等社会人士当参谋、提意见。
  卢寿维透露,市社工委将指导督促各镇街在今年上半年前全部成立高规格、强有力的社会工作委员会,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工作组织体系,在各镇街进行社会管理试点,全面加大对基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督查考核力度,着力夯实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组织保障。
  9月前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
  据了解,为着力提升我市社区的民主治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类人群共建共享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市社工委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总结推广黄江、厚街村级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村居自治组织、政务服务组织分设,弱化村级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还原村民自治本色。与此同时,将高强度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深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面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和舞台。
  “市社工委将切实加大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力度,在今年9月前出台向社会组织放权的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卢寿维表示,我市目前登记的社会组织有2000多个,但在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方面还需要提高,这样才能够确保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能力。
  将制订东莞社会建设规划纲要
  卢寿维表示,为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市社工委将在全面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高起点、高标准地研究制订《东莞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富有东莞特点的社会建设基本框架,描绘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基本蓝图。
  同时,市社工委将通过开通市社工委网站、定期举办“市民论坛”、举行委员单位集中服务日活动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探索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高效快捷的沟通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全面了解群体利益诉求;鼓励引导市民为社会建设出谋献策,切实做到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全方位扩大公众参与,高效能强化社会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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