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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 【沈阳】沈阳法院社工站使一批“问题孩子”重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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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4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4-1 09:47 编辑 6 n3 O* \6 E4 `. p6 I/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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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3月12日专电(记者 范春生)
1 b6 m/ Z1 ~3 n; l7 x3 h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工站成立10个月以来,对未成年人案后帮教工作进行有益尝试,通过个案工作、家访跟进、网络沟通等方式先后帮教27名未成年人,其中使17人找到了理想的工作,4人自主创业或重返校园,一批“问题孩子”得以重塑人生。
( z. p9 W) ]+ B1 B+ o6 S5 b  2010年5月,沈阳市两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李方书、林晓娇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手里接过聘书,成为沈阳法院系统的首批专职社工,负责当地“问题孩子”的矫正帮教工作。当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工作站同时成立,着力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机制。
1 r. ?- ^5 D  }( e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延丹、少年庭庭长张海军介绍,所谓“问题孩子”,是指全市两级法院判处的缓刑、免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这类孩子在沈阳约有500人。过去,帮扶工作由法官、社区人员、民警或志愿者担任,成立社工站,可以使这项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 U# F8 ^+ ~9 B$ G  这两名专职社工在沈阳中院一名法官负责指导下,边工作边总结,先后制定了社工帮教工作流程、帮教协议、结案制度等,实现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针对未成年人喜欢上网聊天的特点,社工站在互联网上创建社工QQ,有20余人加入了社工群,开通了社工博客,通过上网聊天、游戏、发表诗歌等方式与未成年人交朋友,帮助他们积极乐观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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