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l08 发表于 2012-3-29 16:43

考勤制度(微缩版)详细版参见机构制度

2013年7月31日修订

考勤制度为规范清流考勤制度,完善请休假等相关手续,特此说明:

一、出勤

1、每周5个工作日,每周40个小时,每日8个小时为合理工作时间

2、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灵活调班制度,如周六天上班,周一二休息。

3、不准迟到早退。

二、考勤形式

请假: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调班:因个人原因请假之后,补上班时间

加班:因工作原因加班,需精确到小时,加班只能安排调休,不另行增加加班工资,员工应提高自身工作效率调休:因工作原因加班可进行调休

学习及培训:鼓励员工个人进行充电,机构也为员工提供充电机会,但不计算在加班时间内。      调休假一个季度内休完,过期清零。

每月1天的学习及培训为合理时间,不计入加班。
全职员工每月个人因素请假超过3天,需报总干事批准。实习生每月个人原因请假不超过3天,超出部分需补齐实习天数,否则机构有权终止实习。

三、休假
假期类型有:女性假0.5天,病假60%的工资,事假不带薪,工伤假按标准,婚嫁按标准,产假按标准,丧假按标准,年假满一年有5天。

四、请假、加班与调休

请假:提前3天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备案,取假;
加班:提前1天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备案;
调休:1个季度清零1次。每月调休不超过5天;

五、考勤流程

1、个人申报: 第一步,请假、加班及调休,请电邮联系部门负责人
第二步,待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部门备案,方可执行
2、汇总: 每月5日前,由行政文员统计汇总考勤汇总表交行政负责人拟定工资绩效表

六、其他
1、最终版以机构制度为准
2、未列明事项以补充说明形式跟进;
3、如有疑问、建议请及时沟通。 清流社工服务中心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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