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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自护技巧] 流动女童成遭性侵高危人群 八成侵害者为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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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女童遭受性侵害情况的调研数据显示:过去三年,该院受理的女童遭性侵案件中,85.7%的受害人为随外来务工父母来到苏州的流动女童,而81.8%的侵害者为熟人,半数案件报案不及时,导致女童长期、多次遭受侵害。
      2011年至2014年8月期间,吴中法院共受理“不满14周岁”女童遭受强奸、猥亵案件13起,21名女童受害,其中涉及流动女童的达11起18人。令人诧异的是,侵害者多为“熟人”身份,包括邻里、亲属、父母的朋友、同事等。他们借助表面上的友善关系,在家长无暇看顾孩子时,更易接近被害人。
      刚满7岁的乐乐,随打工的妈妈一起来到了苏州。因为工作时间不规律,妈妈经常将乐乐托付给同在苏州的表舅照顾。一天晚上,乐乐又住在舅舅家,在帮乐乐洗澡时,刚看过“黄片”的舅舅耐不住冲动对小乐乐实施了暴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调研发现,犯罪手段上,侵害者往往利用儿童贪吃好玩的弱点施以诱骗。在一处建筑工地,4岁的琪琪和在工地干活的父母一起住在工棚里,平时最爱到隔壁李某的房间看《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天上午,父母都出门上工了,琪琪在李某房间看电视看得正高兴,只因李某说“不乖就不给看动画片”,她就毫无戒备地掀开了自己的裙子。最终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据吴中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狄蕾介绍,不少女童遭受侵害后,或因年幼无知、或因耻于诉说、或因受到威胁,而不敢及时报案或告知家长。半数案件中,女童长期、多次遭受侵害,严重危害流动女童身心健康。
      苏州一工厂宿舍里,许多工人携家带口租住于此。王某的儿子浩浩和另几家的女儿是同学,年岁相仿的孩子们经常到王某家找浩浩,有时玩捉迷藏,有时一块儿写作业。由于妻子长期不在家,王某感觉十分压抑,为寻求刺激,2013年初开始,他找到机会就借故把儿子和旁人支开,趁女孩独自一人时对其进行猥亵。
      1年中,王某先后5次猥亵了5名女孩,而孩子们只是互相交流王叔叔对她们作出的“奇怪行为”,丝毫没有意识到事件的性质,更没有想到要告诉父母。直到今年初,其中1名女孩家长偶然得知此事,5家人才共同报了警。王某最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狄蕾介绍,流动女童年幼懵懂,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分辨能力,又常脱离监护,是其遭受性犯罪侵害的主要原因。
      “从个体因素看,幼龄女童生理心理发育尚不成熟,一些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很容易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从家庭因素看,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长受限于自身教育水平和不规律的工作时间,使孩子因没有得到家庭的庇护和教育而易遭侵害。”狄蕾说。
      “此外,家长疏于对女童的性知识、性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教育,也是女童频频遭遇性侵的重要原因之一。”狄蕾说,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对性侵害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还有部分女童在遭到侵害后不能辨识其性质和后果,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长表达。
      (原标题:流动女童成遭性侵高危人群 八成侵害者为熟人)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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