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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职校女生玩“陌陌” 引狼入室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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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职校女生玩“陌陌” 引狼入室遭性侵
      在常州某职业教育学校读书的女孩小美通过网络社交软件“陌陌”认识了小强,不料却是引狼入室,被拍裸照威胁。
      1997年出生的女孩小美漂亮开朗,在常州某职业教育学校读书,闲时很喜欢结交朋友。一天,她通过网络社交软件“陌陌”认识了小强,小强自称21岁,在常州某高校读书,看着小强个人空间中帅气的照片,想着其前景光明的知名大学的学生身份,小美的心迷失了,小强告诉小美,自己家庭富裕,如果小美答应做其女朋友,他就送小美苹果手机,小美高兴地答应了小强的要求。
      在网上如胶似漆了几日后,小强提出要与小美见面,小美邀请小强来自己的家中做客。当两人见面的瞬间,小美傻眼了,小强看起来已经30岁左右了,外表也与网上照片明显不符,更没有大学生的光鲜背景,仅是一名外地打工人员,其承诺的苹果手机更是无法兑现。于是,小美不乐意继续与小强交往。小强看到小美长得漂亮,乘其家中无人之机,强行将小美抱至卧室床上,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和其发生了性关系。其间,更乘小美不备用手机拍了其裸照4张。
      之后,小美想要和小强撇清关系,但小强仍一直纠缠,还以之前所偷拍的裸照为要挟,要求小美与其发生性关系,如不答应就在小美的学校和居住小区公布其裸照。小美被逼就范多次后,小强仍然纠缠。最终小美向派出所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奸淫未成年少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严肃国家法制,惩治罪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判决其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宣判的一刻,小强落下了悔恨的泪水。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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