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百民”)是经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专业组织机构。本机构主要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服务领域涵盖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家庭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 W3 b# q; T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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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线社工一名: (一)岗位要求如下: 1.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及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助理社工师证; 2.热爱社会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投身于社会工作事业的意愿; 3.须具备良好的粤语沟通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福利待遇: 5. 月薪3000-3500元(持社工类证书者薪酬另议),年底双薪,另在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日发放一定额节日补贴; 6.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7. 聘请内地社工专家进行督导学习; 8. 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研究等各类机会; 9. 为每一位员工创造愉快的工作氛围与晋升的机会。 # F1 S( X+ d, I'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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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工助理一名: (一)岗位要求如下: 1. 大专以上学历,英语,医学,心理学、法学、社区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或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7 }1 m4 K( g) R
2热爱社会工作行业,有奉献精神,认同社会工作的理念及价值。' s* t3 [5 K- f, n0 I4 A* p
3.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善于沟通、积极上进、能快速融入不同环境不同人群。 4.须具备良好的粤语沟通能力。 5.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福利待遇: 1.月薪2500-3000元,年底双薪,另在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日发放一定额节日补贴;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3.聘请内地社工专家进行督导学习; 4.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研究等各类机会; 5.为每一位员工创造愉快的工作氛围与晋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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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j' {+ `0 @* w+ Q; a; G4 O' g三、 实习生数名 (一)岗位要求如下: 1.各专业大三以上在校学生,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优先; 2.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须具备良好的粤语沟通能力; 4.执行力强,善于观察思考,勤奋好学、愿意致力于专业上的研究与探索; 5.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依照机构的要求完成任务; 6.具有充足的实习时间,学校可以提供相应的督导者优先; 7.会手语者或其他相关技能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实习工资为1000-1500元。 2.签订实习协议,提供实习证明; 3.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推荐就业,若双方合适,毕业后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3 q! W9 T7 ]$ r8 d; j8 p+ ^此招聘信息长期有效!招聘时间:即日起至额满为止。
* e5 H& l# Y; o4 j( s* ]应聘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020-84966899 2 L( S+ y, d6 [1 @- S. G# 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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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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