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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维护病员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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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维护病员的正当权利】
俗话说“大丈夫可杀不可辱。”当然,怍为我们精神病人并不是什么大丈夫。但是我们也是人,也有人格尊严。但是很多病员都被人歧视和漫骂过。特别在上学、就业、结婚等问题上的苦恼和不幸只有我们病员之间体会最深。
比如,我认识的一位病员向我讲述了他的苦恼。他因患精神病,和邻居发生纠纷。而这个邻居却长期恶意谩骂他,他认为自已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于是在该邻居大声骂他的时侯他把家中音响音量开大以示反击。而这个邻居却打110报警,结果他因“扰民” 受到批评教育。
精神病人是所有残疾人中最弱势的群体,最最盼望的是有人关爱他们。其实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比如苏州广济医院社区发展部的白衣天使就对我们病员十分关爱。有一次我因感冒发烧和药物引起心动过速十分难受。于是我在妹妹陪同下去广济医院社区发展部求助。沈明华医师马上为我开了处方。在我挂盐水期间董志英医生三次到我床前看望,直至陪我到病情缓解为止。再如李美铃医生不仅教会了我们苏州市桃花坞街道精神卫生工疗站全体病员每天做广播体操,还经常去病员家中送药访问。平时,李医生每天给病员吃药,教病员唱歌,安排病员工娱疗,还常常做病员思想工作。有的病员去验血,李医生自已化钱买来水果和鸡蛋糕送给病员吃,使工疗站全体病员愉快地生活在一起,大多数病员得到了很好康复治疗。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维护精神病人的正当权利和人格尊严,就是盼望我国精神卫生早点立法,从法律和国家政策上规范和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正当的权利。如果有了立法,对那些极个别严重歧视和恶意谩骂精神病员的人就可以在法庭上见了。
希望社会上像李医生等这样的好人越多越好。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格尊严,维护精神病人在上学、就业、结婚问题上的正当权利亟待解决!
【岑庭孝】发表于2005年1月1日《精神卫生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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