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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我省社区“微组织” 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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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7-3 17:08 编辑

           我省社区“微组织” 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
                                                                     2012年07月03日07:49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社区的慈善互助会、书画社、老年协会等群众自组织将有新的渠道获得法律地位。昨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根据该项新政,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将在全省范围铺开。广州、深圳等地此前已实行了这项改革。  
       各地将建立奖惩机制
  在社区里,常常能看到有各种“微组织”、“草根组织”活跃在居民身边。虽然为群众提供了大量服务,但其中绝大部分并没有在法律上得到认可。由于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们都属于没有身份证的“黑户”。
  名不正则言不顺,“微组织”、“草根组织”没有合法的社会组织身份,难以获得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支持,不利于自身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进行监管。
  在当前我省社会组织改革进程中,群众生活类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并列为重点培育的四类组织。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条件,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可采取法人登记、备案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各地将建立奖惩机制,对依法办会、成效突出的,在竞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由各地基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是否有资格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将制定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依托社区服务机构等建立孵育指导中心,设立孵育资金,以社区居委会为实施主体,重点培养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给予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注重将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代表人士纳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范围。
  登记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加强监管,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确保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和健康性。
  备案组织可向登记组织转化
  据悉,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细分为四类:一是公益慈善类组织,如互助会、福利会、农民用水协会、志愿者或义工协会等;二是社会事务类组织,如专项事务协会、老年协会、计生协会等;三是社区服务类组织,如托管中心、家庭服务站、康园工疗站、庇护工场等。四是文化体育类组织,如书画社、艺术团、体育协会等。
  当备案组织经过发展具备法人登记条件后,有需要登记的,可申请法人登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的工作机构、不具备组织形式或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业主委员会以及事业单位不列入社会组织登记范围。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论是登记还是备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前置行政许可的,均必须先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申请法人登记的组织应有规范名称、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会员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团体须有20名以上会员,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注册(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为2000元,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达不到登记的条件,可以申请备案登记。在乡镇(街道)范围内活动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
  ■特写
  社会组织抢闸登记
  昨日是我省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迎来第一批申请登记或咨询政策的申请人。
  “看到报纸的新闻报道后,我今天赶紧来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广东粤西企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陈先生获知自己是第一个申请登记之后兴奋地说。
  陈先生递交的是申请成立“广东湛江商会”的材料。他介绍,“广东湛江商会”的筹备过程可以说是“好事多磨”。2010年,广东放宽异地商会的登记门槛,允许地市级的异地商会成立。当时,陈先生来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可是没想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比他们早提出申请成立“广东湛江商会”,并且已通过了名称核准,进入筹备阶段。所以,陈先生就不能再申请同一个名称的商会了。
  在陈先生之后,又陆续有一些湛江籍的企业家分别提出申请。于是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大家一起坐下来谈,建议他们统一起来,理好自身的会员关系,然后再重新申请成立。经过准备,他们形成了较为翔实的材料,昨天送到了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前,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允许县级异地商会成立。昨日上午,申请成立“广东浙江义乌商会”的熊先生也赶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申请,来自汕头市潮阳区玉二乡的张先生前来咨询相关政策,均得到了工作人员的指导。
  此外,记者获悉,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已更名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观察
  我省社工总体数量不足、分布不平衡,本报记者在广州深圳展开调查
  粤专业社工4万缺口如何补?
  “招人招不到,太缺(社工)了!想去外省招,外省也缺。”广州白云区景泰街团工委书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郭海华近来颇为着急。按照《白云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中心至少还缺一半社工。
  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放宽社会组织登记,这意味着广东社会组织已进入发展的春天。而社工缺失无疑是社会组织大发展面临的难题之一。不久前省民政厅透露,截至去年底,我省仅有8178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人才缺口超4万,珠三角也仅有持证社工7418人。目前全省的专业社工存在总体数量不足、分布不平衡等特点。据统计,目前广州市持证社工只有2511人,缺口约为4000—5000人;深圳、东莞等地的专业社工也严重短缺。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在广州、深圳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调查,试图求解社工缺口问题的根源以及如何弥补。
  穗深陷“社工荒”
  “竟然还有猎头公司来我们中心‘挖’人。”郭海华告诉记者,该中心一名获得过广东省优秀社工之星称号的社工,近来频频接到招聘电话。郭海华感慨,现在缺持证社工,更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服务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优秀社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苦恼的不仅仅是郭海华一个人,人才紧缺已成为广州各家社工机构面临的普遍问题。
  “骤然升温的‘社工热’,主要源于广州市政府大量购买社工服务。”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副主任屠宪治认为,早在2008年,广州市便开始在社会服务领域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且从2011年开始,着力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并成为目前广州社工的主要铺开渠道。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广州已建成132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今年6月底前,每个街道至少有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届时数量将达140个。仅就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而言,广州市今年就至少需要1400名社工。
  此外,按照规划,“十二五”期末,广东省要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的目标。若以当前广州市1600万的常住人口计算,专职社工的需求将达8000人之多。
  然而日前有关部门透露,目前广州市持证社工只有2511人,缺口约为4000—5000人。巨大的社工缺口,让众多社工机构陷入“社工荒”的困境。
  同样缺乏社工的还有深圳。深圳2012年第一季度社工上岗情况统计简报显示,根据46家社工机构人员汇总,深圳2012年第一季度社工机构人员总数为2415人,其中专业社工1945人。
  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李光明介绍,今年深圳市计划发展100个社区服务中心,将新增400名社工。按照《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深圳社工人数要达到5000名。
  社工缺口问题出在哪里?“最主要原因是人才储备不足。”中山大学社工硕士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贺立平告诉记者,目前广州仅有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加上高职院校也不过10来所,每年社工专业的毕业生不到1000人。相较亟需的社工岗位,社工专业人才储备明显不足。
  “一方面社工专业在读的大学生少,另一方面,大量毕业生‘逃离’社工,选择其他行业,为此造成巨大的(社工)供需反差。”贺立平举例说,去年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共有45名本科生毕业,最后选择一线社工岗位的不到10人。
  为何社工流失严重
  与社工缺口并存的,还有社工流失严重的问题。从2009年深圳实施社工制度以来,4年间,深圳面临着社工流失的尴尬局面。深圳社工流失率逐年上升,2008年全年为8%,2009年为11%,2010年为13.3%。据统计,2011年前10月深圳社工行业流失率近17%,流失率越来越高。
  社工工作为何吸引不了人?李光明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社工薪酬待遇与社会生活水平严重脱节,以及高校社工教育与实践经验严重脱节。
  今年4月底,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社工工资的通知。按最新调整后的情况,一名普通社工每年的岗位购买费用为7万元,除去2400元的活动费用,再抽取20%的机构运营经费,剩下平均每个月分摊到社工个人的工资,大概是4700元,扣除社保等,到手才4000元。督导助理和初级督导的收入依然没变。督导助理在此基础上增加700元的职务津贴,而初级督导则按照每个月5900元的标准来发放。
  而据第二届南中国HR高峰论坛广东地区薪酬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2011年底薪酬水平高居首位,平均月薪达到6644元。
  据了解,广州市民政局对社工的薪酬指导线为3000元/月—6500元/月。“3000元月薪对刚工作的人来说并不低,但其晋升空间却非常窄。”2008年刚毕业时,徐玉霞选择从一线社工做起,如今已成为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总干事,然而她的工资只比4年前多了一倍。
  对此,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主任谭建光表示,目前广州市的社工薪酬待遇在各类社会机构中虽不算低,但社工的晋升发展机制却缺乏稳定性,容易受到“天花板”效应影响。“做到机构副总干事、总干事就到顶了”,他认为,目前广州社工人才的引进机制中,缺乏进一步稳定有效的前途保障。
  “政府没有意识到,社会工作需要适当的薪酬来支撑。”李光明认为,薪酬激励机制不足,是导致社工人才不能流入反而易于流出的最重要原因。
  社工服务不能搞“大跃进”
  四招留住
  社工人才
  求解??
  从社会的需求程度来看,社工无疑是一份朝阳职业。但这样的朝阳行业,如何精耕细作,深入整个社会肌理?
  “如果政府不在薪酬激励机制上下气力,真正地拿出合适的人才政策,社工繁荣只是昙花一现。”李光明提出,深圳要做好社工人才的配套政策,在社会福利上提供及时的支持。一些著名的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中,应该纳入社工领域,以便吸引优秀社工。
  “要加大高校社工专业的招生,更要就地取材,让曾经在街道、居委会工作过的人,经过培训后掌握社会工作的方法和理念,加入社工队伍。”广州大学社会管理研究院副院长谢建社建议,基层工作人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且熟悉当地情况,经过系列培训之后,将能快速地壮大社工队伍。
  谭建光则提出,要吸引社工并留住社工人才,可以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第一、积极探索社工晋升发展的稳定机制,借鉴教师、医生、律师等专业人才发展保障措施,设计社工的发展保障措施;第二、提高社工薪金待遇,稳定优秀社工,做好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第三、发扬“感情留人”的传统,通过基层干部、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关心社工的愿望和需求,建立深厚感情,共同推进服务;第四、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动员大量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并发挥社工的专业协调优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广州社会组织建设呈现“大跃进”趋势,步伐太快,这是导致社工荒的重要原因,而深圳步伐相对稳健。这位业内人士分析,深圳的服务中心是社区级别,而广州的服务中心是街道级别。大致算来,深圳一年100个服务中心相当于广州的25个街道服务中心。而广州今年计划建设100个街道级别的社会服务中心,在深圳则意味着要建设400个社区服务中心,要付出4年时间。
  “步伐太快适得其反,凡事要讲个度。”这位业内人士建议。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
http://www.qingl.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882&fromuid=7797

原文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07-03/074924702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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