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张庙街道是个老城区,区域经济相对落后,社会治安状况也较差。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数量占到全区刑释解教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盗窃类犯罪人员占很大一部分比例。以2009年7月份的数据为例: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有476人,其中犯盗窃罪的有96人,占刑释解教总数的20.80%。分析这些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o g1 h- g6 O4 m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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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性特点来看,盗窃类犯罪人员大多具有不良的个性倾向,表现在他们大多数信奉一种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严重。从性格特点来看,眼高手低、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攀比挥霍、贪得无厌、不爱惜他人的劳动成果等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等等,这些都是他们思想的真实写照。这些个性倾向与其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决定了这类犯罪人员具有容易反复性的特点。 2 n( w( J8 C, v3 W+ k& b1 U. {) ^/ Z+ B5 Z; b' e
从认知特点来看,盗窃类犯罪人员更容易对那些奢华、腐朽的生活方式和超前消费行为加以感知。他们在由羡慕到追求的认知过程中,往往并不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或虽看到自己经济能力与奢华消费之间的差距,但只将自己贫穷的状况怪罪于政府和社会,进而以反社会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有不少盗窃类犯罪人员智力并不低下,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的技能,有一些惯窃犯还掌握了一些特殊的技能,甚至做到专业技能。表现为有擅长在公交车上扒窃的,有擅长撬窃轿车的,还有擅长入室盗窃的。甚至有一些惯窃对象还掌握了不少反侦察意识,如刑释解教人员黄某某为了便于作案,平时几乎一副厚厚的手套不离手,甚至连35度的高温酷暑天气都随身携带。并且在作案前多次踩点,算好时间,选择合适的场所、路线和对象。可见盗窃类犯罪人员多为理性犯罪,犯罪行为多有预谋和准备,很少有冲动性、情境性。' f2 {2 q. ^" D- _4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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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机特点来看,绝大多数盗窃类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是为了追求不合实际的生活方式。一些对象是为了满足对财物的贪婪,一些对象是为了追求享乐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对象认为工作还不如盗窃钱来得快、来得轻松。当然还有一些对象是吸毒人员,由于无法摆脱毒瘾,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盗窃类犯罪人员为了虚荣心得到满足和作案后的成功感和快感,容易一而再,再而三的铤而走险, “虚心接受,屡教不改”,就是许多盗窃惯犯的真实写照。 J7 W3 k- D3 S" W# f! y% \7 {2 P 4 f. R. g7 H" A; }( Q; d对于盗窃类犯罪人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矫正:8 ]* \3 t3 T( M8 J2 X0 |
) ~/ I1 b8 v& v1 k; ^0 c1、帮助盗窃类犯罪人员树立法制观念,摒弃侥幸心理,克服盲目攀比心理。许多对象之所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因为他们存在侥幸心理。因此一方面要督促他们对非分的物质需求加以克制,避免与他人盲目攀比、贪图享受而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让他们认识到侥幸心理就是自欺欺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教育他们树立诚实守法的意识、正确的荣辱观和道德观,帮助他们融入主流的社会文化。我在工作中发现:许多对象之所以屡教不改,与他们生活的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我们最好与对象及家属一起沟通,了解对象及其家庭的需求,帮助对象树立家庭支持系统。( f; J U. }6 w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