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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广东顺德:三问政府审批权下放社会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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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 2011-08-26 08:28:27 来源: 南方日报' x" R8 N& v8 u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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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中介 中介组织 社会事务 社会组织 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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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继推行“大部制”两年之后,顺德再次推行政改新举措。在顺德政府对外公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同时,一项针对社会中介组织承接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的评估早已悄然展开。从2007年成立之初开始,区中小企业促进会就开始尝试承接区中小企业局的部分事务性职能,成为政府事务工作的“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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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Z3 l7 z/ h继推行“大部制”两年之后,顺德再次推行政改新举措。南方日报记者 张由琼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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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一,顺德区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在全省率先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也是继推行“大部制”两年之后,顺德再次推行政改新举措。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传统的行政审批部门,将向诸如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放权,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接部分行政审批职能。然而,相比政府大刀阔斧地改革,顺德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否已经足够成熟?政府又应如何在监管中介组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有关专家建言,顺德下放审批权限,必须要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清楚界定下放职能范围,并进行慎重试点。& q5 b  V! P" F0 c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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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政府为何放权社会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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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顺德在两年前就启动了大部制改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制的光环逐渐隐退,而大部制应有的效力却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梁维东介绍,近年来,由于公务员人数没有增加,管理体制没有深刻变革,使得公务员队伍进入一个疲于奔命状态,政府管理越来越缺乏引领性。大部制改革之后的大部门运作更加剧了这一状况。) d! i- b3 g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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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维东认为,要想破解这一局面,就必须进一步理清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解决政府越位的问题,该市场做的要交给市场,该社会做的要还给社会,该市民负责任的要市民承担。因此,在此次改革中,顺德率先提出向社会放权和转移部分职能,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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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7 E# ~$ J% `+ e. O  资料显示,我国平均每3115人拥有一个社会组织,而顺德平均约每2000人拥有一个社会组织,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作为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认为,顺德民间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等方面已十分成熟,但尚未在行政审批中发挥其应当且有能力承担的作用,“既不利于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也不利于政府职能转移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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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将制订向社会转移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创造条件依法将行业管理与协调、社会微观事务服务与管理、技术与市场服务等功能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各部门年内至少有1到2个审批服务项目试行转移给社会组织。4 M# ?# {# C+ y/ f0 H6 J' N4 X1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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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公务员疲于奔命,实现政府自我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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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P7 n9 E6 V4 t  二问:社会中介组织准备好了吗?- o! L. h; v7 k# c6 R6 c  z( _) ?

" V7 b" e% a! H& Z  在顺德政府对外公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同时,一项针对社会中介组织承接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的评估早已悄然展开。据顺德区委社工部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次行政审批改革提供依据而开展的评估,首批已有31家社会中介组织报名,全部为行业协会和商会,涵盖家电、纺织、塑料、家居、钢铁等各行各业。 “顺德的社会中介组织真的已经长大了吗?”在广东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独立学者李少魁看来,顺德的社会中介组织虽然数量不少,但是对于承担审批权限如此重要的职能,依然任重而道远。在顺德从事了12年顾问、咨询事业的李少魁坦承,于私而言,自己也十分期盼政府能够多下放一些权限给社会中介组织。但是,目前的社会中介组织大多生命力脆弱,本身的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能否承担如此重大的职能尚待商榷。“希望政府能够循序渐进,先行试点”。不同于李少魁的担忧,顺德区委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叶中平则认为,目前政府的不少审批职能均是程序化流程,并不需要太多的专业技巧,“社会中介组织在经过简单培训后,完全可以很好地进行操作”。记者了解到,目前顺德区委社工部已聘请省评估中心(第三方)专家,对报名的中介组织从依法办会、规范运作、作用发挥、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5A、4A、3A”等级别资格认定。其中,获得3A以上级别认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有望在下半年获得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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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认定,谨慎推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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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 P; l- p$ G7 u6 Q2 K) G  三问:如何监管审批权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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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改革方案,政府部门将在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有关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移交社会组织履行职责。政府确定并公开承接服务的条件、原则和绩效评估标准,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移交对象。+ G: y& P1 [0 F( v: W7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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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社会中介组织在行使审批权限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应如何处置?”李少魁认为,要避免出现此类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政府部门在下放权限时先完善制度设计,明确边缘职能和核心职能,实行差异化试点。“对于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问题的权限,一定要及时回收”。李少魁提出,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一定要提前把好关,从法律法规中为权限下放找到保障依据。“我相信市民监管商协会行为,会比监管政府更加积极、更容易”,叶中平认为,社会中介组织在承担起审批权限后,必须从公平、公义的角度出发进行操作。对于李少魁提出的担忧,叶中平认为,顺德完全可以效仿香港贸易发展局等半官方组织模式,“政府给予部分经费补贴、直接任命主要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则不具备公职”。对此,顺德区不少商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也坦承,经费缺失的确是目前机构组织不够完善的重要原因。如果要承接政府的审批职能,那么协会本身首先就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决策机制,加强专业人才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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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q9 G  M6 l, F' N  完善中介组织内部监督决策机制,政府提前把好关6 c+ g- E" g0 k

+ R7 v; K6 I3 P0 u  承接政府事务性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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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中小企业服务深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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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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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三,顺德首届顺德中小企业服务周暨第五届顺德中小企业服务日系列活动在大良喜来登酒店拉开帷幕,现场没有太多的政府公务员,更多的是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的工作人员,这些人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办得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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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中小企业促进会是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中小企业局指导下,由区内广大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服务提供商自愿组成的,旨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作为一个综合性社团组织,区中小企业促进会与行业商(协)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通过吸引、整合、优化中小企业服务资源,配合政府部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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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P: ^- B$ N" x  从2007年成立之初开始,区中小企业促进会就开始尝试承接区中小企业局的部分事务性职能,成为政府事务工作的“前台”。这些职能包括国家、省、区、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区优质中小企业推荐和初审,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贷款项目的推荐,企业上市推荐,中博会及各级经贸洽谈会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交流,顺德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和维护,中小企业服务热线的管理等六大方面。& n; M4 ^5 t9 `8 P6 J# R- g%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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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快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顺德区在中小企业促进会的基础上组建顺德区经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同时加挂“佛山市顺德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三个牌子,一套人马,独立核算,协同发展,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市场、信息、人才、培训等综合性、专业化的服务。该中心设置了融资服务部、科技管理部、咨询培训部、电子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将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前置工作,包括政策落实与民营经济研究、项目申报、投资融资、经济协作与服务对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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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数年发展,区中小企业促进会已搭建起项目申报、市场开拓、企业培训、投融资服务等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产品化、标准化,成功打造了中小企业服务日、顺商论道、顺商万里行、商界对话、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总裁研修班、珠三角中小企业日用消费品展销会、中小企业发展论坛暨中小企业年会等10多个服务品牌。今年4月,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联合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华南理工大学商学院三方联合共建“顺商学院”,区中小企业促进会又承担起该学院的部分培训组织工作,再一次解决了区中小企业局工作人员精力有限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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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 ]/ V. k/ n  目前,区中小企业促进会已经成长为区内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人员最多、素质最高、服务能力最强的服务机构之一。按照规划,顺德将力争用五年时间,努力把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打造成一个有特色、有能力、有贡献,为中小企业服务、受中小企业拥护的品牌服务机构,成为珠三角知名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小企业服务外包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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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 N0 c% X9 \2 t3 V" |  温州政府部分行政权下放行业协会9 Y; \7 D2 @. d( y2 l8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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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温州,当地市政府已率先将18项原属政府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温州行业协会(商会)承担起了包括市场治理与监管、经济管理与调节、行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等领域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非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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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 v2 Q2 N9 y, C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温州市就已出台“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赋予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统计、信息汇总分析、组织展览展销等16项职能,其后新增协助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职能。2008年,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改革试点列入了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市经贸委牵头成立了改革试点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8个相关部门参加。2009年,试点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温州市经贸委、人事局、环保局、外经贸局、科技局被作为市级部门职能转移第一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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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至今,温州行业协会(商会)已承接的职能包括:在市场治理与监管方面,参与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完成预审;参与安全生产、质量检查监督及教育事务;协调行业价格调整、专业人才薪酬标准,避免行业恶性竞争。在经济管理与调节方面,通过委托方式获得,行业统计与信息,提供行业经济形势分析基础资料,包括季报、年报、专项调查与统计等。在行业公共服务方面,承担行业性人才培训,资质资格培训。受政府委托,承担行业人才、技术职称预审等。! M$ M% l( a, G

* [# N5 O$ A8 x9 |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可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委托、授权方式将行政职能或行政事项交予行业协会行使,或者采取契约合同方式,采购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内容。每年年终,改革试点推进工作小组会对行业协会(商会)承接得政府职能做出考核;一旦发现问题,将视情节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收回其承接政府职能等处理。3 v- f) D1 c( u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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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限下放的过程中,温州市政府也面临着“有权不会交、没权交得快”的尴尬。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评估机制依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承接能力较弱也极大阻碍了职能的转移。/ b0 f/ |  d0 f6 x4 F+ q2 h.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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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2 `& [# { 该贴已经同步到 小小琴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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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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