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社会工作发展需要,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受济南市民政局委托,济南社会工作协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全职社会工作者80名,派遣到济南市民政系统或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工作岗位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服从分配,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1年3月17日—4月7日,应聘人员可于“济南社工”网站下载《2011年济南市社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url=mailto:一并扫描后发至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办公室邮箱jnsgxh@163.com]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个人求职信发至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办公室邮箱(sgzp2011@163.com[/url]),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格式注明。协会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确认面试名单。 2、面试。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于4月中旬在“济南社工”网站公布。 3、公布录用人员名单。4月底将在“济南社工”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4、培训及上岗。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将于6月下旬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后统一安排上岗。 三、工作待遇 济南社会工作协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根据学历、工作表现不同,录用人员在岗期间全年薪酬待遇约为2.6-3.6万元(含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取得全国助理或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者另享有相应的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0531)82030628 联系人:陈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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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