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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中国反明星组织 80后的非常公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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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
8 j. ~- h# Z7 [/ ~% R4 ~2 W/ H% ^  11月9日,“反明星组织”原本准备首次从虚拟网络走向现实世界,在成都举行“中国反明星组织”成都化装新闻发布会,届时他们将澄清某些事情,并推出自己的娱乐新人。然而,目前他们仍在犹豫中,原因就是缺乏一个“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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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小 综合报道+ p9 ]4 L; Z' ~- a7 N
  今年7月,湖南卫视将《我的淘气王子》等6部爱情偶像剧以调查的形式放在其官网上供网友投票点播。因为《我》剧由“网络公敌”杨丞琳主演,因此遭到网友强烈抵制,当月23日,网友们便在国内最大的某BBS论坛掀起了“万人签名抵制收看杨丞琳电视剧”的活动,几个小时内便有500多人次留言,而杨丞琳以前种种为他们不齿的“恶行”也再次被公布。迫于压力,湖南卫视最终撤掉了《我的淘气王子》。# y# Y2 I" T$ f- f
  推动这次“倒杨活动”的是一群80后小孩,他们甚至有一个名字,叫“中国反明星组织”。他们是一群电脑高手,他们在网络江湖中坚守自己的“正义”,他们也渴望从虚拟走向现实,但是他们也因此徘徊在“非法”与“合法”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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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净化娱乐圈# R0 w+ L  @% n' h+ w  y* r
  说起“中国反明星组织”的“壮举”,大家一定不陌生:! Q1 E: Y: w! x# `
  在2001年底,赵薇因为“军旗装事件”而成为众矢之的,而在长沙的一场晚会中,神秘人向赵薇泼出了一瓶粪,最后赵薇在舆论压力下在全国媒体上面针对“军旗装事件”公开道歉。
9 {4 F8 p% Y% G# R  作为我国台湾地区旅游形象代言人,F4日前现身日本,但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F4却没管好自己的嘴,后果当然很严重,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官网被“黑”。5 m; Y& I5 u5 G
  2007年8月,某网站“奥运主题曲由谁来唱”活动票选,原本计划参加的当红组合S.H.E被曝干了有损民族大义的事,以至于被取消了活动票选资格……$ a+ ^$ r9 @0 o2 P! D
  很多人也许只想到这些“壮举”的背后是一群叛逆、追求特立独行,甚至有点疯狂的年轻人,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个这样的“组织”,他们非常严肃地在经营着一份事业——净化娱乐圈!
1 W6 m* f8 P& t8 H  据了解,“反明星组织”的构架是:最高组织是“董事会”,然后是所谓的“部长”、“分会长”等等,当然他们拥有譬如技术、图片制作、卧底等“专业”反明星的小组,最低的级别是正式会员和临时会员。作为最高机构,“董事会”目前由22人组成,其中包括10位元老和12位新成员,每次的攻击名单、攻击方式等也是由他们来敲定,不过他们的年纪并不大,全是80后!而这些“元老”和“高层”,也不是白忙活,全都有工资拿,比如“分会会长”一般月薪在1500元左右。
1 I1 q2 S2 U: L4 e2 w( S  关于资金的来源,一位“副部长”介绍说:“我们白天上班,晚上做反明星活动,目前的主要利润还是卖马(所谓‘马’,是网络术语,一种应用软件)之类的。现在组织人多了,开销也大了,给‘会长’发工资都够部长操心的,所以现在要开发一些新的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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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合法”的边缘0 M3 _& A8 \( M) }; O
  成都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苗处长向媒体介绍,凡是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的组织都是非法组织,不管是在网络中还是现实生活中。如果想成为合法组织,必须带齐相关手续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办理。3 U6 Q! j. M( b6 H$ ]2 w
作为网络玩家,也许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合法与否”的问题,因为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他们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是一旦进入现实世界,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L  Y% g9 {8 X( P0 J$ Z
  不但如此,即使是网络行为也有犯法的可能性。据该组织“技术部副部长”介绍,恶劣的炒作和伤害民族感情的明星,是“反明星组织”的首选,而他们的第一标准来自媒体的报道。“拿‘成都分会’举例,每天有20多个人负责收集媒体消息,如果有故意炒作和道德低劣的明星,会首先进入‘黑名单’。再根据我们的调查,最后确定被攻击的人员名单。”
% y- a6 S- @$ h+ r! i8 g  “我们会通过网络技术远程监看明星聊天记录,看他们都说些什么,然后进行评判!”换句话说,明星的MSN和QQ等聊天工具都在“反明星组织”掌控当中。“最过分的那次,就是让一位明星的电脑突然关机然后一直开不了!”这位“副部长”说。
9 _$ K7 h- o, O( k5 ?& v  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表示,“让明星电脑开不了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可以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否则将归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而对于赵薇泼粪事件,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晓东表示,这一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严重可以判成侮辱罪,判刑几年不等;同时也可以看作一般民事侵权,赔礼道歉就可以了。至于网络上的行为是否合法,要看他们所做的事情是否触犯了当事人的权益,如果在网络上诽谤、诬陷相关明星,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 o5 X: Q( `$ B+ R5 R; C期待走向现实
+ d/ ^* b  w4 U$ u% @2 W  11月9日的发布会放出的信号是“中国反明星组织”渴望走出网络,走到公众面前,以正式的身份来从事这项维护道德的“公益事业”。' m" y9 [* S2 w3 }$ I7 Q
  “我们需要更好的发展,我们要合法化。”“技术部副部长”说,如果他们还不站出来,很多人会觉得他们就是一群没事可做、缺乏教养的年轻人,而且还有更多的坏事都会算在他们头上。
5 I3 v% D2 y5 q7 K3 p9 F  “反明星组织”其实也不是他们首创,在网络上,通用的名字是“Anti-fan”,这个名词起源于韩国,指那些反对特定艺人并进行攻击的观众群。简单地说就是专门为了反对某个艺人而建立的“组织”,会对他们所反对的那个人做出恐吓或伤害的事情,或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以中伤这个人。据了解,“反明星组织”的流行,是韩国娱乐圈的特有现象,遭遇诋毁的大多以歌手为主,而唱歌一般、以舞蹈形象出位的歌手最容易招惹这类疯狂人士的攻击。: E$ f% T1 |4 G/ i& }, v
  但是“中国反明星组织”显然还是比较守法的,截至目前,“反明星组织”还没有遇到过法律上的纠纷,一个重要原因是一切活动都在网络上举行,很难受到法律的制约。不过这绝非长久之计,按照“副部长”的说法,“中国反明星组织”现在也在咨询法律顾问,他们希望以一个合法的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目前,他们想到的办法是成立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以制作、销售软件为主。, k, \( ^1 S0 I* }+ {  y" _4 }
  但是,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认为,如果成立公司,只能说明他们有这个实体,而且成立公司也需要工商部门的审查。如果公司能够通过审查,但是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如果不是他们经营范围之内的,也是属于违法。看来,做公益的心虽好,但这群80后的孩子显然应该先修修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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